
路透北京4月8日 - 中国证监会周五表示,将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将原有净资产比负债、净资本比负债两个杠杆控制指标,优化为一个资本杠杆率指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并设定不低於8%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微博新闻稿称,此次修订通过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完善杠杆率、流动性监管等指标,明确逆周期调节机制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净资产比负债指标由不得低於20%调整至10%,净资本比净资产指标由不得低於40%调整至20%。
新闻稿并称,此次修订将净资本区分为核心净资本和附属净资本,将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统一纳入风险资本准备计算,不再重复扣减净资本。并将按业务类型计算整体风险资本准备调整为按照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类型分别计算。
调整后的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更符合证券公司开展综合经营的风险控制的现实需要,但其计算范围及标准已发生较大变化,指标值不具有历史可比性。
此外,此次修订还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两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由行业自律规则上升到证监会部门规章层面。并调整权益类证券计算口径、将衍生品区分权益类和非权益类衍生品,合并融资类业务计算口径等。
新闻稿指出,此次修订明确了证监会可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行业风险和市场状况,对相关指标的具体计算比例进行动态调整的原则性要求。同时要求证券公司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人员配备、系统建设、指标体系、应对机制等六个方面,加强风险管理。(完)
(发稿 张晓翀;审校 毕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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