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讯' 银行消息 2月17日下午,' 银监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使用外部信用评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此银监会创新部副主任杨晓军表示,金融危机以来评级机构可信度屡遭质疑,本次《通知》是对商业银行使用外部信用评级的行为进行规范,防范因过度依赖外部评级、评级变动等情况带来的潜在风险。
《通知》建立了银行业协会层面的外部评级机构监督机制,对商业银行在授信业务、投资业务以及内部评级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外部信用评级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授信业务方面,《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审慎使用外部信用评级,不应将外部评级直接作为授信依据;在投资业务方面,规定商业银行的重大投资原则上应以内部评级为依据。对于没有内部评级的重大投资产品,商业银行必须引用至少两家外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进行比较,并选择使用评级较低的外部评级。
杨晓军同时表示商业银行可向银行业协会申诉外部评级机构对本银行有失公正的评级结果,银行业协会应组织对该评级结果进行调查,并公开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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