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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应对信贷资金流入地下说(图)顺水鱼财经

核心摘要:<img height=358 src="http://img.hexun.com/2011-02-19/127421417.jpg" width=300 border=1> 记者 杨洋 李文龙 根据发布的2011年1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显示,本外币贷款增加1.11万亿元,1月过万亿元的信贷规模让很多人感到惊讶,这也进一步引发人们的好奇,巨额信贷资金究竟流向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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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杨洋 李文龙

根据" 央行发布的2011年1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显示,本外币贷款增加1.11万亿元,1月过万亿元的信贷规模让很多人感到惊讶,这也进一步引发人们的好奇,巨额信贷资金究竟流向了哪里?

2010年,人们便已为这一问题找到了答案。2010年巨额" 银行信贷资金究竟流向了哪里?在不得不承认部分资金流向房市、股市后,又出现了另一更令人忧虑的“流向”——在一些地区,信贷资金进入地下钱庄,成为民间借贷资金的一部分,而这一情况已得到有关部门的证实。

<a银行市场周刊 src="http://img.hexun.com/2011-05-20/129793707.jpg" width=104 height=90>" 银行周刊:
刷卡费率酝酿下调 支付行业或迎寒冬 " 银行业2011年八大星闻 " 2012年新增信贷8万亿成业内共识 " 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全线超5% " 银行卡刷卡费率酝酿下调 " 利率市场化或令银行少赚一半 " 退休阿姨托办信用卡 被骗47万 " 和讯网信用卡频道正式上线

在民间借贷较活跃的陕西榆林、内蒙古鄂尔多斯地区,银行信贷资金被借款人“转贷”进入地下钱庄,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而近两年“转贷”态势愈演愈烈,表现为:转贷资金来源从中小股份制银行扩大到国有商业银行;借贷地域从民间资本活跃地区扩大到经济欠发达地区甚至贫困落后地区;借贷方式也有从隐蔽到公开过渡的趋势

业内专家表示,“转贷”现象存在着巨大风险,将民间借贷风险跟信贷风险捆绑在一块。银行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勇表示,“这既违背了贷款初衷,也改变了贷款用途,给银行资产带来很大风险,而且扰乱了市场秩序,例如近期对农副产品、红酒、古玩字画等众多产品价格炒作,相信其中就有转贷资金的参与。”

人民银行神木县支行行长郭辅平认为,银行公司类贷款和项目贷款被挪用的可能性比较小,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是个人消费贷款。

目前,银行金融机构已经开始意识到要堵住银行贷款流向“地下”的漏洞,在神木地区,当地农村商业银行个人单笔贷款数额已由300万元降低到200万元。除此之外,郭辅平表示,由于当地人口较少,相互之间大多熟识,因此便于掌握贷款流向,能够采取事前防范措施。不过在采访中,很多金融机构负责人也坦言,从根本上解决银行信贷资金流入“地下”的问题并无良策。

漏洞为何堵不住?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金融研究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在个人消费贷款中,个人单笔贷款数额较大的是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少则三五万元,借款人利用个人消费贷款进行转贷,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还是农信社对个人消费贷款最终用途都无法做到准确地掌握。

随着“" 十二五”时期的到来,加快推进经营转型,提高综合盈利能力,成为各家金融机构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同时多家银行把发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在民间借贷利率银行信贷利率利差较大的情况下,银行应如何防范信贷资金进入民间借贷市场

一名国有银行的信贷人士对记者说,最有效的办法是,按照" 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规定,对于大额贷款采用委托支付的方式,强化贷款用途管理,防范借款人资金被挪用。也就是说,当银行发放贷款时,并非将资金转入借款人账户,而是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在“三个办法”之一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被明确禁止发放,且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签制度。不过目前各家银行对消费贷款审查的具体操作不一样,而且消费贷款审查本身就存在一定难度,这导致虽然银监会和各家银行明文规定,但仍杜绝不了很多借款者“暗渡陈仓”地挪用贷款。郭辅平表示,“借款人如果与销售商串通签订虚假合同,贷款绕个弯子便能到个人手中。”

在防范消费贷款流入民间借贷市场上,一些城市商业银行监控借款人资金流向的做法更值得借鉴。在温州、台州等地,一些小型银行运用熟人经济和地缘优势,不仅调查借款人的收入和财产情况,同时关注“三表”、“三品”,对于借款人的生活习性等也有了解,“尽管在人力成本上可能会大一些,但确实是防范风险的好方法。”上述银行信贷人士表示。

人行呼和浩特中支行长王景武也认为,“以包商银行为例,对小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没有财务报表、报表不规范或者不真实的情况下,转为对借款人家庭状况、财产负债情况的了解,通过各种渠道动态了解借款人的社会关系、信誉以及生活习性等,了解其否有参与民间借贷的情况,对个人现金流的大进大出要有所警示,能在一定程度上阻断银行贷款绕道流入地下。”

与此同时,银行需要加强内控,防止基层信贷员与借款人串通。郭辅平表示,在神木地区,银行从业人员违规、违法放贷会受到严厉处罚。“在某些银行确实出现过员工冒名贷款的情况,不过已经得到了严肃处理,例如农村商业银行因为这件事情就处罚了三名基层网点的主任。”

除了要防止银行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外,还要防范信贷与民间借贷资金的相互置换,这其中也存在很大风险。记者在内蒙古采访了解到,部分农牧户对信用社贷款的依赖性很强,年终靠民间借贷资金偿还信用社贷款,第二年初再从信用社申请贷款用于归还民间借贷,形成了滚雪球式的债务链。

这种情况看似及时归还了银行贷款,降低了风险,但潜在的问题很大。民间借贷的利息一般高出银行多倍,很多是典型的高利贷,很容易短期内加重借款人的负担,出现债务链断裂问题,“借款人在既有银行贷款又有民间借贷时,首先选择偿还民间借款,使银行信贷资金存在潜在风险。”王景武说。

也有很多业内人士认为,银行无法通过一己之力解决贷款流向民间借贷的问题。“转贷现象的出现从根源上来说,还是因为民间资本投资渠道狭窄以及金融机构服务欠缺造成。”郭辅平认为,解决问题需要通过两个途径,一是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二是继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需求满足程度,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王勇也表示,在金融体系不断健全的情况下,高利贷还这么盛行,说明我国的金融服务还存在问题。“从最终需求上缩小民间借贷存在的空间,才可以使得转贷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由于一个地区银行业务的发展跟地区经济是相辅相成的,作为银行机构也应该加强对民间借贷活动的关注,掌握民间资金的流向。“出现漏洞将直接影响银行自身的健康发展。”王勇提出,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是要通过渠道的,通过对渠道的监测,以及对大的金融环境的监测,可以发挥事前的防范作用。他同时表示,监管部门需要对正规金融进行引导,进一步规范金融活动,“譬如部分借款人利用" 信用卡透支资金用于民间借贷,银行可以采取缩短透支时间,加大透支成本的方式,让利用信用卡套现行为不能进行或者不值得进行。”

另外,一些银行从业人员表示,目前我国对民间借贷、“转贷”问题尚存" 法律空白和漏洞,“即便有法可依,违规的成本也要远远低于转贷收益。因此需要提高违规成本和健全相关的"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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