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北京9月25日讯
记者杜金报道
由中国' target='_blank' >银监会与世界' 银行联合举办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国际研讨会”今天在京召开。银监会副主席' target='_blank' >郭利根在会上强调,监管部门要淡出行业管理定位,以风险防控为手段,以行业发展为保障,将消费者保护作为常态化监管工作内容,加强对银行业经营管理行为的严格监管,优化和充实监管资源配置,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一监管者的天赋职责和重要使命。
郭利根指出,金融消费领域信息不对称、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的特点,是导致银行业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和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根本原因。因此,如何针对行业特点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建设,加快完善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框架,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我国金融监管从行业管理演变而来,工作对象是金融机构,传统监管目标定位于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更多关注' 金融行业发展与风险防范,偏重于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关注相对不足。国际金融危机的惨痛教训告诉我们,仅仅关注金融体系内部风险是远远不够的,只强调增强金融机构风险抵御能力和盈利能力,而忽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必将使行业发展误入歧途,从而导致全社会付出巨大代价。要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经济发展、金融改革的成果,就有必要加快推进监管升级。
郭利根强调,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职责,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消费者保护的几个基本理念,一是要换位思考,防患于未然。真正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凭着良心和责任感,设身处地考虑消费者究竟需要怎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二是开诚布公,取信于民。在接受和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消费者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特征十分显著。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