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委托贷款系列报道之一■见习记者 王田田
以前,委托贷款作为“现金池”,多用于企业内部进行资金的借贷,可能产生的风险系数几乎为零。但是,当委托贷款作用于企业在外部获取资金时,就出现了很多扭曲的情况,其中就包括通过委贷的方式使资金流向国家限控行业。
近日,有消息称,目前' target='_blank' >银监会正在研究出台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用以规范' 银行委托贷款业务。
而对于以往通过变相委托贷款所导致的与国家宏观调控相悖的情况,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学者和相关业内人士表示,从银监会研究政策以规范委贷行为的角度上讲,一要严控委托贷款资金投向;二要规范委贷各方职责、权利范围。
规范委托贷款资金投向
一位担保业业内人士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达了国家限控行业的两难处境:“‘两高一剩’企业如果不借钱,不能生存;为了生存,只能去借钱。但是它们的利润率低,借钱又进一步加重了企业负担。”
江苏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6月末,该区域的委托贷款流向房地产和制造业的资金比例分别占到了31.10%和16.45%,位居贷款行业投向的第一和第二位。山西的数据也显示,56%的委托贷款投向煤焦、电力、钢铁行业等产能过剩行业,13.4%的委托贷款投向地产开发、政府投融资平台等宏观调控的热点行业,背离了对“两高一剩”产业的限制性调控政策(数据来源Wind资讯)。
面对一些限控企业的资金需求,在无法符合银行贷款要求的情况下,委托贷款不应仅作为限控企业的救命稻草。一位银行业业内人士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政府应该鼓励高耗能企业将通过委托贷款取得的资金用于更新生产设备,转变生产方式。她告诉记者,通过委托贷款业务对资金合理利用起监管作用,需要银监会规定资金流向的产业链,明确产业链上下游的资金需求。
中国外汇投资研究院院长' target='_blank' >谭雅玲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表示,作为正常的市场监管,银监会应该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战略给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制定原则和重点资金投向上的指引。银行能够在与委托人进行委贷业务的交涉中对委托人进行政策传达和对贷款方向等方面进行把控。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 target='_blank' >郭田勇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委托贷款应该由委托人指定资金投向。但是,为了规避违约风险和经济结构失衡,有必要依据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调整,通过限制投向每个行业的资金总量和设定投向每个行业的资金比例的方法,对委托贷款的投向进行限制。
规范委贷各方职责范围
' target='_blank' >央行数据显示,上半年委托贷款共计新增1.35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多增0.24万亿元。而2013年委托贷款新增达到2.55万亿元,相当于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的28.6%,新增规模达到2012年的近两倍。在当前金融机构表外监管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委托贷款快速增长背后的问题,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
在郭田勇看来,现在银行委托贷款业务成为了大额、单笔资金的“' 理财产品”业务。委托贷款作为企业间直接投资的信息平台而不是信用平台,绝对不允许银行在做委贷业务时对委托人有刚性兑付的承诺。
他提出,银监会出台政策一定要划清委贷业务中委托人、银行、借款人三者之间的责任、权利和风险;一定要让委托人做到风险自担。他强调,这样有利于建立和强化委托人的风险意识,促使他们的资金投向选择自然地规避或者审慎地投向限控行业。
上述银行业业内人士则表示,对于“不见面的委托贷款”,很难确定委托人与借款人之间的“牵线者”是银行还是委托人自己。所以,面对市场融资需求,很难对委托贷款进行规范,而且中国市场经济制度建设中的违约成本太低,无法对造成相关利益方损失的扭曲的委托贷款行为进行惩罚并起到警示作用。
谭雅玲则认为,银行对委托贷款业务驾轻就熟,从本来规范的委贷业务中演变出了很多扭曲的委贷业务。规范银行在委托贷款中的行为更为重要和实际。银行作为中间环节,可以对委托贷款行为进行监控和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