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0日下午,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 银监会”)宣布进行机构调整,调整完成后内设部门为22个,其中监管部门由11个增加至17个,占部门总数的77.3%。
这是银监会自2003年成立以来的首次架构大调整。
银监会表示,此次监管架构改革的核心是监管转型:向依法监管转,加强现场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法有授权必尽责;向分类监管转,提高监管有效性和针对性;向为民监管转,提升薄弱环节金融服务的合力;进一步加强风险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机构按监管职责内容命名
梳理来看,此次改革内容包括撤销2个部门(培训中心、信息中心),新命名5个部门、新设5个部门,改造3个部门。调整后,现有的17个监管部门分别是:政策研究局、审慎规制局、现场检查局、法规部、" 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部、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部、创新监管协作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政策性银行监管部、大型商业银行监管部、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部、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 外资银行监管部、" 信托监督管理部、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
具体来看,大型商业银行监管部由银行监管一部改名而来;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部由银行监管二部改名而来;外资银行监管部由银行监管三部改名而来;政策性银行监管部由银行监管四部改名而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由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改名而来。机构名字按监管职责内容命名,令人一目了然。
另外,原银行监管二部负责的城商行被拆出,新增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专司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的监管,并将民营银行的监管纳入其中。
为强化监管主业,此次调整还从非银部拆分,新设立了信托监督管理部,专司对信托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也从原银行监管四部划归到非银部。
政策制定方面,改造3个部门(统计部、银行业案件稽查局、融资性担保业务工作部),将统计部和各业务部门制定规则的职责统一到新设立的审慎规制局,牵头非现场监管工作,统一负责银行业审慎经营各项规则制定。
另设立现场检查局,按照“信息共享、查处分离和适度结合”的原则,在市场准入、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方面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的工作联动,负责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现场检查。
普惠金融方面,新设立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部,内容包括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三农”金融服务监管、小贷公司监管、" 互联网金融监管、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从机构角度而言,普惠金融工作部包含了原银监会二部的小企业办、合作部的农村金融服务监管处、融资性担保部以及新成立的小贷公司协会、网贷监管等。
做到对外无感觉过渡
银监会称,清减下放行政权力是此次监管架构改革的重点。对于全国性机构,即政策性银行、五大行、股份制银行及非银行中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主要由总会各机构监管部门承担风险监管主体责任,派出机构负相应监管协助责任;对于地方性机构,总会仅对法人机构的新设筹建、市场退出、重组改制和破产重整进行审批,其他市场准入权力下放给银监局,并由注册所在地派出机构承担风险监管主体责任,总会相应监管部门负指导责任。
同时,银监会也指出要强化政策研究局在银行业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与组织实施方面的牵头职能,负责与宏观经济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政策协调,拟定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并对宏观经济金融形势、重大监管课题开展预测分析和前瞻研究。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监管架构改革将统筹有序推进,并设有一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各部门按照原有分工,继续履行与有关部委沟通联系、受理市场准入事项等职责,目前先定机构职能,做到对内无缝隙衔接,对外无感觉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