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target='_blank' >银监会进行了首次内设机构大调整,内设部门由28个整合成22个,新设普惠金融工作部等三个部门。银监会内设机构新架构,既是监管简政放权的需要,也是应对监管新形势的必然,对进一步履行金融监管职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将发挥重要作用。
设立普惠金融部是此次值得点赞的最大亮点,将原本分散在多个部门的监管职能整合起来,将小贷、网贷、融资担保等非持牌机构纳入监管范围。从目前来看,此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首先,有利于更好地推动普惠金融监管事业。过去,在普惠金融方面,中央各部门出台了苦干金融优惠及监管政策,但因权力分散在各部门,形成了“多龙治水”局面,不仅使普惠金融处于实质上的监管盲区,普惠金融政策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推广和落实,如去年' target='_blank' >央行两次定向降准,因缺乏相应的配套监管政策,使定向降准功效大打折扣。而且也导致银监会各职能部门之间权属不清、责任不明,相互扯皮推诿现象屡有发生。由此,机构调整可消除过去在普惠金融上推行不力的弊端,使普惠金融监管渠道更畅通,中间传递层级更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监管传导效能和监管效率。其次,有利于推动国家普惠金融政策落实和普惠金融事业发展,让全体民众分享金融改革发展成果。过去,中央政府和银监会在普惠金融方面出台了若干政策,如在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方面,2014年中央政府先后多次出台优惠政策,但效果不尽人意,除了配套政策滞后、部门协调不到位等客观因素外,与监管部门监管职能分散、监管措施不得力存在很大关系。将三农和小微企业监管整合到普惠金融部之后,可集中力量进行专门跟踪监管,对扭转' 银行业支农、支小被动局势将发挥作用;可对银行支持功效进行全面评论,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研究和整改;可建立社会监管网络,接受社会各界对银行业监督,接受三农和小微企业对银行服务的反馈意见,尤其对贷款利率政策执行情况和服务收费进行有效监督,对破除小微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将发挥重要作用。
再次,对推动' 互联网金融尽快纳入立法监管,确保互联网金融快速、健康发展将起到巨大推动作用。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产品迅猛发展,移动支付、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银行等新生事物逐渐庞大,但因没有纳入立法监管,使互联网金融陷入“无娘养”的窘境。尽管银监会2011年下发了《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明确网贷平台中介不得提供担保、不得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四条红线,但同样由于缺乏监管立法和专门监管,这四条红线如同一纸空文。由此,导致P2P网贷“野蛮生长”,借贷行业鱼龙混杂,携款恶意跑路等事件日渐增多,使投资者蒙受损失,给行业发展蒙上了阴影。
银监会此次将互联网金融划归普惠金融部,使监管主体明确,责任清晰,也将加快互联网金融立法进程,为推动互联网金融走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奠定坚实基础,从而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实现金融多层次服务体系目标,避免走向违规获利的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