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阳银监分局关于核准杜鸿翔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的批复
安银监复〔2017〕2号
' 交通银行安阳分行:
你分行《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关于杜鸿翔同志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交银安〔2016〕2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 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杜鸿翔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御景园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杜鸿翔应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如未到任,需向我分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该人员任命后,你分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复。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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