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津银监复〔2017〕8号天津银监局关于吕铭任职资格的批复天津金城' 银行:
你行《关于提请核准吕铭任职资格的请示》(津城银字〔2016〕33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吕铭天津金城银行营业部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及时向我局报告拟任人员的到任情况。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
此复。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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