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家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关于张家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新村分社拟变更名称的请示》(张城农信〔2017〕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因张家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新村分社住所由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北新村118号综合楼1单元1层101底商变更至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苑北路22号名仕嘉苑9号楼底商22-43、22-44。同意机构名称变更为张家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串窑街分社。
请你联社按照《'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1号)的有关规定,自批准之日起10日内到张家口银监分局办理《金融许可证》换发事宜。
此复。
2017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张家口银监分局关于张家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新村分社变更...》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