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银监复〔2017〕5号
' 建设银行吕梁分行:
你行《关于吕建华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建吕报〔2017〕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 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 法律法规,批复如下:
一、核准吕建华' target='_blank'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岚县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二、上述高管人员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此批复文件失效。
三、正式任命后5日内应在所任职机构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
公示上述高管人员有关信息。
四、上述高管人员正式任命后,请你行将任命文件抄报我分局。
' target='_blank' >吕梁银监分局
2017年3月3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吕梁银监分局关于核准吕建华任职资格的批复》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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