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银监复〔2017〕4号
' 建设银行大同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 target='_blank'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南关支行更名的请示》(建同报〔2017〕1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南关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永和路支行。
二、你分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你分行应在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工商、' 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大同银监分局
2017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大同银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南关支行变更...》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