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津银监复〔2017〕69号天津银监局关于邓君刚任职资格的批复哈尔滨'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哈尔滨' 银行关于邓君刚同志高管任职资格的请示》(哈银呈〔2017〕1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邓君刚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二、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及时向我局报告拟任人员的到任情况。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
此复。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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