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 研究所所长" 刘俊海
和讯" 股票 消息 由《投资者报》及CCTV证券资讯频道联合主办的第二届“中国投资者大会”于2013年1月5日在北京" 星河湾四季会酒店举行,和讯股票 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做了全面报到,本次大会的主题为:重塑理念,重启股市——中国投资者大会2012。
投资者作为证券市场的基石,他们的合法权益和应得利益应该得到保证和保障,这是证券市场未来发展的目标,同时也是前提条件之一。本场论坛的主题就是《还权利于投资者,股市最后的机会》。
下面是参加本场论坛的嘉宾们:
上海睿信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 李振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 刘俊海
中国基金业顾问 刘震
东方港湾董事长 但斌
华民创富董事长 杨辉
万博兄弟执行副总裁 马永谙
龙赢富泽资产公司总经理 童第轶
方正富邦基金公司总经理 邹牧
华润石股权基金总裁 李磊
本场圆桌论坛的主讲嘉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 刘俊海先生对于主题做了如下阐述,他给中国股市开了六个药方,第一:第一个是建立投资者友好型的" 法律体系,建议尽快修改公司法和证券法;第二是要建立投资者友好型的行政监管体系; 第三,我们要打造一个投资者友好型的司法救济体系;第四,我们要打造一个投资者友好型的公司治理体系;第五,我们要建立投资者友好型的社会监督体系;第六,我们认为我们应当建立投资者友好型的投资者维权教育体系。
以下是演讲实录:
刘俊海:
我觉得不管是给人治病还是给股市治病,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科学的诊断。我们现在的股市症结何在?是缺资金吗?如果是缺资金我们按照找资金的方式找社保基金、找住房公积金,如果不是资金出了问题,我们就应该改辕易辙。我个人认为中国当前的股市与其说是缺资金,不如说是缺信心,为什么没有信心?因为股市没有财富效应,一是赚不到钱,第二个是还赔钱,为什么没有财富效应?因为市场没有诚信,为什么没有诚信?因为没有法制精神,为什么没有法制精神?因为没有股权文化,就这么简单。
我给学生讲课或者说出去做讲座,经常有人问我,说刘老师,你说" 美国股市跟中国股市有什么区别?" 美国股市在蒸蒸日上,咱们股市在跌跌不休。我说有六大区别。首先美国的股市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我们的股市不是实体经济的晴雨表。我过去给学生讲课,老说股市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讲到今天我不再讲了,我们现在国内国际形势不好,说股市不好,问题是GDP高歌猛进的时候股市就好吗?也是熊长牛短。为什么不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因为资本市场的定位不一样。
我们的市场仅仅是上市公司、中介机构们的聚宝盆,而不是股民们的摇钱树,而美国的资本市场既有对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圈钱的功能,它更有对投资者创造财富的功能。为什么功能不一样?第三个区别我想就是因为诚信度不一样。为什么诚信度不一样?因为人们贪婪。为什么贪婪?因为在我们这个市场里面不透明,IPO就一定透明吗?股市交易就透明吗?一级市场、二级市场都透明吗?美国的市场相对透明,当然没有绝对的。
另外还有一个是法制化程度不一样,美国谁敢造假,既要对投资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而且SEC要给你查个底朝天,到头来美国司法部、FBI还要介入调查,最终还要坐牢。但是我们国家相比之下,违法者的违法成本极低,违法收益极高,同时受害者维权成本极高,维权收益几乎为零,甚至是负数。所以我说就像为了追回一只鸡就要杀掉一头牛一样,这投资者谁愿意去维权,去哪儿维权呢?既然要杀掉一头牛才追回一只鸡,我何必去杀牛,当然你杀了一头牛也未必就能追回一只鸡。
所以这就是我们中国股市和美国股市的六大区别,出路何在,钮总已经告诉我们了,那就是要重塑理念、重启股市,秘诀就是大力弘扬股权文化,全面建设投资者友好型社会,为什么?因为这是打造" 中国资本市场核心竞争力的不二法门。
现在富豪移民现象非常普遍,见了面富豪之间问一句移民了没有,连两年前自己拍着胸脯说自己永不移民的张澜,都悄悄地移民了,我曾经参加凤凰主持的一个《一虎一席谈》,因为我对这个题目感兴趣,张澜女士自己谴责过移民的人,说他们不爱国,但是自己现在悄悄地移民到加勒比海一个小岛国,和加勒比海盗为邻去了,我们就要用道德的眼光去审视她,你是不是不爱国呢?她说我爱国,那你为什么当时说移民者不爱国。
在这个问题上我个人觉得一定要确保我们的资本市场有竞争力,而资本市场有竞争力的前提是,你的法制环境得有世界范围的竞争力,因为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根本就没有国籍可言,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第二个是康复股民信心的唯一选择。信心比黄金要宝贵,所以在这个层次上说,我们只有保护消费者权利,才能把我们存在银行里面的36万亿拿出来投到股市上来,如果投资者有信心、权利有保障,那么你不让他投资股市也拦不住。
第三是我个人觉得,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刚才江老师提到了保护投资者的问题,提到了平等保护与倾斜保护的困惑问题,我个人觉得一点儿不困惑,因为核心就是集万家之私乃成天下之公,不仅仅股民有1亿之众,而且因为他们还有各自的家庭成员,幅射到全社会。过去有人说股民赔钱了,这不过是一个弱势群体保护问题,我认为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这涉及到公众利益了,不光人数众多,而且人数不特定,不仅涉及到我们这一代人,而且涉及到下一代人,所以我们必须呵护好一个多赢共享的、公平公正的、诚实信用的资本市场的生态环境。
第四个弘扬股权文化的好处,我认为就是国民经济增长的火车头和发动机,要刺激经济增长转方式调结构,就两个核心的选择,刺激消费内需、鼓励国内投资,特别是民营投资。我反对国家的再搞4万亿或者8万亿投资,因为政府不是最聪明的投资者,因为你不是最聪明的消费者,与其把政府的巨额资金拿去投资于那些产能过剩的项目,还不如还钱于民、还权于民,把资金交给消费者、交给广大股民也不错,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应当把重心由国家的投资移转到民间投资这里来,而鼓励投资的前提恰好是构建一个好人好当的法制环境。
第五个功能我认为有利于推进我们的资本市场法制建设,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但是我个人认为衡量法制经济水平高低就三个尺度。就是投资者幸福感怎么样、消费者幸福感怎么样、劳动者幸福感怎么样,如果这三类人群都有幸福感,就不需要中央电视台专门做一个节目采访大街上的任何一个老百姓说你幸福感如何了,因为大家都很幸福。
最后一点我个人觉得,刺激国民经济的增长也好,要落实到国民经济的细胞上来,弘扬股权文化有利于激发上市公司的活力,让它真正地造福于民,因为资本是财富之母,当然劳动是财富之父,消费是财富之源。
什么是股权文化呢?我认为有六个内容:
首先是股东主权的思想,一定要树立一个资本市场由全体投资者共建、共有、共享、共治的思想,让投资者在微观层面和宏观层面都能当家作主,确实树立股民在资本市场里面的主人翁的地位,进一步理顺主仆关系和代理关系,上市公司的控制股东,甚至还有中介机构,包括出具相关保荐意见的代表人们,你们都是公众投资者的代理人,你们是公仆,不是谁给钱谁是你的主人。看上去你上市公司给一笔钱给" 券商,你给我出一个保荐意见吧,好像你的上帝是上市公司,我认为你这个定位是错的,委托人是上市公司,但是受益人本人、被代理人应当是不特定的公众投资者。所以如果从这个角度来重塑我们中介机构,包括保荐代表人的诚信义务,让他知道他真正负责任的代理人是谁、他的主人是谁至关重要。那么一个小偷要和一个保安联合起来损害主人的财产,在这个层次上我个人认为实际上是主仆关系颠倒了,所以我认为首先要大力树立股东主权的思想。
第二个是股东平等,大股东、小股东应当是平等的,民营股东、国有股东也是平等的,内外资股东也平等,因为手心手背都是肉。当然我有一个改革的思路,要把国有股,特别是占控股地位的国有股东,经过考核确实不能善待其中小股东的,应当阉割他的表决权,把他的股权改造成为虽然没有表决权,但是在分红等方面享有优先权的这类股东,把表决权、控制权移交给这些中小股东。
另外我认为应当树立向中小投资者适度倾斜的精神,江老师的困惑实际上反映了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之间的矛盾和对立,表面上看这个是平等的,法律的平等都是形式上的平等,但是在实践当中往往是处于不平等的境地,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劳动者和雇主之间,中小投资者跟上市公司大股东之间,都是不平等的,我们通过向小股东适度倾,恢复他们和控制股东、上市公司之间的应有的平等地位,等于是纯化了平等原则、巩固了平等原则、继承了平等原则、发展了平等原则,这绝对没有背离法制的精神。
第四" 个股权文化的精神,我认为就是股东民主,一定要确保公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则泾渭,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各行其道、各得其所、各行其权。
第五个我认为是股东诚信。诚信有价、诚信从正面看会创造价值,所以它有价;从负面看,失信者要付出代价,所以这也是价。在这个层面我个人认为,我们的立法者和监管者,一定要树立双升双降的思想,要大幅提升失信成本,大幅提升维权的收益,大幅降低失信的收益,大幅降低维权的成本,这样的话人人皆可变为尧舜了,我们的资本市场就可以成为一个诚信的市场。
最后一个内涵我认为就是多赢共享,一定要确保上市公司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成果由广大的股民、由广大的劳动者、由广大的消费者,都能够共同分享,在这个层次上看,我个人认为单赢、独享的盈利模式已经结束了。问题是怎么弘扬股权文化?
我开出六个药方:
第一个是建立投资者友好型的法律体系,建议尽快修改公司法和证券法。我建议尽快出台投资者权益保护法,我们1993年颁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极大地净化了消费市场的秩序,我们现在为什么不能在20年以后,重新制订一部资本市场领域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呢?有经济意义、政治意义、社会意义、国际意义,而且是民心工程,我认为应当规定,大张旗鼓地、旗帜鲜明地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分红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治理权、监督权、诉权和隐私权等诸项权利。
当前我认为有必要由国务院出台一个关于加强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把分红政策强制化,我个人认为对于那些个赚得盆满钵满的上市公司,但是长期做貔貅,拒不分红、怠于分红的,应当采取强制分红的政策,可分配的税后利润,利润至少应拿出一半分给广大的投资者。如果说你分多了欢迎,分少了禁止,如果说上市公司没有挣到钱,那么对于失信的董、监、高们,一要及时下课,摘掉其顶戴花翎。第二个是他拿取的各类薪酬要如数吐回来,完璧归赵,第三要对上市公司的亏损承担连带责任。
前一段讨论" 退市的问题有人说那不能退市,退市股民怎么办?我说股民少安毋躁,退市并不意味着所有难言之隐都一退了之,要建立问责机制,为什么导致上市公司退市的董荐高,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中介机构们,你们站出来大胆地承担责任。
第二是要建立投资者友好型的行政监管体系。在这个方面我认为要大力打造服务型" 证监会、法制型证监会、诚信型证监会,同时我们要号召所有的政府相关部门,都应当加入到保护资本市场的伟大历史洪流中来,切实转变观念,旗帜鲜明地跟金融消费者、跟投资者站在一起。我们看我们的保险合同有那么多是霸王条款,看我们银行的理财产品有那么多的导致委托人血本无归,我们的监管者何在?我认为监管者既是经济强者们的秩序的监管者,更是广大投资者的保护神。
前一段听说有些基金管理公司向购买通道服务的证券公司支付的佣金高达万分之八点六,而散户向券商支付佣金只有万分之三,缘何团购价要大大高于零售价呢?我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才知道券商往往是基金管理公司的控制股东。为什么这些基金管理公司向银行支付的托管费名目繁多,还有什么尾随的这些佣金呢?也是因为种种的利益关联,我认为我们的监管者应当大胆地行使法律赋予的市场准入、行政指导、行政调查和行政处罚权利来净化资本市场秩序,保证我们投资者公平交易秩序,也保证市场各参与方之间的公平竞争。
说实话,券商之间现在也有不公平竞争,所以我替券商们也呐喊一声。公平竞争秩序对投资者保护也有好处,因为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没有鹬蚌投资者也会反受其苦。
第三,我们要打造一个投资者友好型的司法救济体系,确实做到对投资者的各类纠纷都能快立案快审理,快判决、快执行,特别是要解决立案难和执行难的问题," 法国民法典第四条说,法官不得以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说规定不明确为由,拒绝裁判,否则以拒绝裁判罪追究之。但是现在我们对于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民事赔偿案件,有些地方法院采取消极、懈怠的态度拒绝立案,或者是立案了然后驳回,我个人认为一定要树立开门立案、凡诉必理的思想,为了彻底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对法院司法独立的蚕食,我主张推行法院的垂直化改革,将法院的人事和" 财务预算完全交还中央来监管,这样的话就可以斩断地方权贵对地方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司法权的这种不当的干扰。
第四,我们要打造一个投资者友好型的公司治理体系,上市公司董监高,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们,我们应当对于广大投资者心怀敬畏的态度,心怀感恩心,确实打造三品合一的上市公司,一是打造你一流的产品,第二打造你产品背后的企业品质。第三还要打造企业背后的董监高、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人品,真正做到产品、企品、人品合一,对三品合一的投资目标,这是我们机构和散户应当重点关注的,三品不合一的,我个人认为尽管他的K线图如何之美,我们也应当大胆地用脚去投票。
第五,我们要建立投资者友好型的社会监督体系,尽快组建中国投资者协会。我是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副会长,我做梦都梦到哪一天我们会有一个中国投资者协会,能够切实为投资者站好岗、放好哨,履行好投资指导和化解投资纠纷解决的职能,早日成为股民们和投资者们的娘家,这个娘家我希望在2013年就能呼之欲出。
第六,我们认为我们应当建立投资者友好型的投资者维权教育体系,我不叫投资者教育,我叫投资者维权交易,为什么?因为前一段的投资者教育,教育对象又是股民了,股民赔了钱,那么券商、上市公司就是宿命论,你就认命吧,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但问题在于,如果是正常的市场风险,股民们会认赌服输的,但是由于道德风险、由于代理人反客为主,违背自己对于股民的忠诚义务和前面义务监守自盗的,我认为股民不能认赌,也不能服输,我们一定要树立要教育好投资者,必须教育好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的正确思想,侵权的人有了对投资者权利的敬畏意识了,投资者就不需要去维权了嘛,所以我说教育的重点应当是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和其他的市场机构。
当然教育好监管者自身也很重要,投资者本身也要学会理性投资、文明投资、科学投资的基本理念,弘扬股权文化离不开一些最重要的权利,首先是知情权。我们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经常面临虚假陈述、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的欺诈之苦,我们一定要旗帜鲜明地强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我们一定要赋予广大投资者在读完" 年报、" 中报、" 季报、临时报告以后,就他存疑的问题走到上市公司去查阅会计账簿的权利,他有权查阅他们的财务会计报表,有权查阅他们的会计帐簿,有权查阅他们的原始凭证包括发票,如果允许我们的股民去查证的话,我想我们的股民的知情权、选择权都会得到一番全面的提升。
在这个方面我个人觉得中国证监会与其说是对于资本市场股价负责任,我认为不如说是对资本市场的透明度负责任,这也是我要主张推行IPO由目前的核准制,也就是审批制向登记制、注册制过渡的前提,没有知情权IPO推行不了登记制和注册制,但是有了透明制度、有了信息披露制度,整个股市的改革都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在这个方面,我们寄希望于上市公司自律,也寄希望于中国证监会挺身而出,我们也希望中介机构能够在出具相关的评级报告、还有其他的" 研究报告,甚至媒体监督的时候,更多地换位思考,站在投资者的角度上来。
第二个权利是分红权,分红权是投资的原始目的,这也是十七大报告要增强全民的财产性收入其中的应有之意。但是从1990年到2010年间,上市公司总共圈钱4.3万亿,但是20年间总共分红额度仅仅有0.54万亿,总共分红比例为13%,如果把这笔钱存到银行,20年会变成105.9%的回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现在坚决反对" 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2013年就进到资本市场里面来,为什么?因为有一个社保专家说过,十年来社保基金亏损了6000亿,因为我们的通货膨胀率是2.47%,但是银行存款只有2%,所以说存的时间越长、越多,赔钱越多,所以他认为养老金就应该投资入股市。
但是这在逻辑上是混乱的,为什么呢?你能够证明从银行投资回报率低,你就能够证明股市投资回报率高吗?不能!所以我认为从长远看,我赞同经过立法改革,把我们的养老金设计成美国的401K,但是要制度先行,现在立法都没有,何谈中国版的401K呢?既然没有中国版的401K的立法,对于受益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尊重,如果有一天养老金肉包子打国一去不回的时候,谁对我们在座的诸位的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的巨额亏损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呢?
所以我认为首先要把股市打扫干净,建立一个真正公开、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秩序的时候,我们再通过法律的调整,让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稳健入市,入市我不反对,但是现在没有相应的配套的法制环境,我们不愿意看到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结果发生在我们的养老金身上,尽管已经发生在我们散户身上了。
第三个股民的权利就是决策权,决策权的核心是表决权。现在股民对参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并不积极,不积极也好,啊你完全可以通过网络投票,但是发现通过网络投票的人数也不多,为什么呢?因为知道自己是散户,自己的表决权无足轻重。所以我刚才也提出一个观点,如果我们把控制股东的表决权给他阉割的话,让广大散户、广大公众投资者享有控制权的话,我想我们的游戏将是另外一番结果。
提到了刚才的决策权,我又想到了决策权本身,除了影响决策的结果之外,其实还有一个质询权,通过参与股东大会,股民可以向管理层来质询,我想我们应当珍惜这样的权利,应当进一步激活网络投票技术手段,交易所有责任、上市公司更有责任。
就诉讼权而言,我认为是第四大权利,更为根本,因为市场有眼睛,法律有牙齿,一个是要激活股东的直接诉讼,特别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虚假陈述导致股民遭受损失的时候,股民有权获得全额的甚至惩罚性的赔偿。但是对上市公司自身直接受到掏空或者是侵占的损害的时候,损害的主体是上市公司,不是股民他们这个群体自身。所以我认为也应当激活公司法152条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让控制股东,让董事长在侵害公司的利益,但是又不能代表公司告自己的时间,也就是人无法咬自己的鼻子的时候,让中小股东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而挺身而出替天行道,我觉得这个完全能够做到。
在这个方面我认为人民法院一定要尽快地受理各类案件,并且公平地审理,最高法院也要尽快出台相关的" 司法解释,但是我反对司法解释依赖症,而内幕交易操作市场案件迟迟不能受理和审理的原因,被归咎为缺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我问最高法院的朋友,你为什么还不出司法解释,对高院的朋友说,我正在等待基层法院的判例。我们说为什么基层法院老没判例,我在等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鸡生蛋、蛋生鸡的游戏应该停止了,而且我认为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投资者友好型的举证规则,大胆地用好举证责任倒置,让这些债务信息多的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荐高们来自证清白,如果你连你自己都证明不了你清白,那么让这些小的消费者、投资者能证明你是坏人吗?
我也建议人民法院用好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按公平原则、按诚信原则来合理分配股民和被告人之间的举证责任,我也建议人民法院大胆地走出法庭,主动去取证,以职权调取证据,这就是发挥能动司法职能的生动体现。
而且我个人认为,第六个权利监督权也至关重要,我们除了由投资者自身的监督,我认为还应当有公权利的监督,而且还有社会权的监督,包括投资者协会的监督,包括上市公司协会的监督,也包括证券交易所的监督。我认为自律监管应当比行政监管更有旺盛的生命力。回顾美国的股市,在美国没有SEC的时候,证券交易所已经开始发挥自律监管的职责了,自律就是最大的自我保护。我希望我们所有的自律机构,凡是资本市场里面的都能够发挥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职能,学会关门自律,学会面壁思过,这才是负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和交易所应当选择的一个方法。
在激励机制方面,我个人认为最后要说的,我特别青睐惩罚性赔偿,我特别青睐集团诉讼。过去我们对集团诉讼有误解,认为集团诉讼会让好多股民走到大街上去静坐、示威,其实不是这样,美国的集团诉讼功能、它的发挥恰好是维护着社会和谐稳定,因为受害的股民只需要把自己的银行帐户和自己购买股票 的证据发送给律师,律师就可以代表成千上万的股民在法院的组织下和被告人的律师寻求一个妥当的、调解的结果,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做出公正的裁决。
如此看来集团诉讼是好东西,惩罚性赔偿也是好东西,我们应当大胆地培育投资者,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由消费品市场引向资本市场,我们要把美国浑水公司的做空机制引入中国,建立中国版本的浑水公司,把我们的股市搅得更清澈、搅得更加公平。
最后一句话,我个人认为只要我们切实保护投资者权利,大力弘扬股权文化,全面建设投资者友好型社会,我们的资本市场一定会迎来辉煌、灿烂的明天,因为这是法制的力量、这是诚信的力量、这是股权文化的力量。
谢谢大家!
钮文新:
谢谢,每一次听刘教授在讲话的时候,都像面对一个机关枪。经常听着听着就跑题了,自己都不知道在听什么了。但是今天讲得很有条理,从几个方向提出了我们投资者到底应该有哪些权利,甚至他还在讲到了给我印象比较深的一点,就是说我们的国有股能不能变成优先股?这是很有意思的问题。
比如说现在我们的维权成本太高,如果我们想要去追回只鸡追,结果我要付出一头牛的代价,付出了一头牛的代价可能还追不回来。现在确实是,在法律层面维护我们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这样的事情做起来太难太难了,我想在座的各位,都有自己的见解。
我想先给每人三分钟的时间,陈述一下自己的观点,可以去评价刚才刘教授所讲的这些话当中的内容,比如说刘教授说要强制分红,对这个事情现在争议比较多,到底你是怎么看的,可以去评价他的话,也可以提出自己的观点,也可以去谈一谈在整个过程当中遇到的问题,都可以知无不言,我们可以放开一点,包括后边的参与者,你们都是今天会场的主人,所以如果你们需要有发言的时候举手示意我就是了。
但斌:
非常高兴来参加这个会,我对刘教授其中一个观点是非常感兴趣也是非常支持,就是中国的发行体制的问题。从审批制改成注册制。我是一个资本市场的实践者,从我个人认为,实际上中国股市所谓的关键性问题,我觉得这个问题就是关键的关键。比方说我们作为一个实践者来说,如果你新股发行,开始就因为比方说20倍PE上市,然后在一上市之后再炒到50倍、100倍,对大多数企业而言,未来的命运多数就是从上市那天开始就一路下降,下降5年、10年,跟我们的周主席说的情况,实际上是很吻合的。
所以说我个人认为,实际上这个问题是,就我实践者的感觉来说,是关键的关键,最好能够按照国际惯例。实际上我们已经有这样一个现实的全世界通行的股市的运行体系,为什么还要讲究一个中国特色?这个选择权应该交给投资者,而不能够交给不能够承担责任的人。所以我个人比较支持刘教授的观点,也是我感觉中国股市最关键的一个问题。
钮文新:
你不怕上市公司太多了,对二级市场构成太大压力吗?
但斌:
这个不会的。你比如说像香港,去年他的融资额下降,如果市场不好的话,投资者会自己做一个选择,也不会让它有这么高的市盈率去发行,所以说应该市场的就交给市场,而不要强调中国特色,这是我个人的一个体会吧。
杨辉:
今天刘教授讲的这个,我应该很有感触,就是说整个观点也非常新颖,作为我们法学方面的专家,我想分享一些观点。
第一,就是说完全支持提出的上市公司强制分红,因为我们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提出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企业以及国有企业的管理者是一种代理委托关系,代表全民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作为中国这么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参与股市投资的投资人有1亿,那背后可能是1亿多个家庭,他们应该有享受中国经济增长的天然的机会。而其实在美国已经有相应的先例了,就是上市公司必须要拿出利润的50%左右进行分红,有的是通过公司的决议形成的,那形成这种决议的时候,应该是把这样的投票权给到中小投资人,因为我自己不愿意分红,那我是大股东超过50%的表决权,这样的决议是不可能被通过的,这是一个特别好的建议,而且希望能够得到监管层的支持。
第二,就是成立中国投资者协会,应该说在过去的5年中,这种呼声此起彼伏,这块儿应该在2013年有一定的行动,也希望我们媒体包括投资机构,包括监管机构共同参与,从一个更长远的战略性的大局,也是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的角度出发,能够尽快地成立投资者协会。
第三,对于上市公司本身的法制建设,其实是一个更大的话题,就是整个中国如何在现行的机制之下,建立一个法制社会,包括立法机构、司法机构、律师团队的建设,我们在座每一个人法制意识的重启,可能是一个中长期的过程,但是这个过程应该说已经在整个社会形成了共识。
落实到资本市场,应该是每一个参与资本市场的投资人,都树立起保护自己权利的意识,认识到自己是一个股东,不是一个简单的股民,这个意识我觉得也需要我们媒体,包括我们投资者本身不断地进行教育、宣传。
我就谈这三点。
钮文新:
我做一个调查,在座有多少人认为强制分红是必要的,谁有反对意见先发表一下。
李世彤:
刚才刘俊海讲了过去20年的分红比例,那么我不知道你统计最近三年的情况没有,因为股权分置改革以后,出现了很大的变化。我们的统计结果是最近三年,上市公司的总体分红派息率是30%,这个数字已经不小了。
还有第二个,上市公司什么样的公司、什么样的股东喜欢分红?像工农中建大股东,汇金公司喜欢分红,还有一点你们可能谁都想不到,就是创业板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希望分红,想到了吗?为什么?因为他们的公司上市以后他不能卖股票 ,尤其他股票 锁定三年,所以说这时候他希望借用分红来套现。
我们这些和二级市场联系非常紧密的投资人,都反对强制分红,为什么?因为如果上市公司具有很高的分红率的话,就代表着他未来的成长性缺乏了,比如说像茅台或者五粮液,手里拿着巨额现金的时候,他无处可用,这时候他应该分红。反之如果你能实现更好的利润,你为什么要分红呢?
A股公司有一个特点,很多公司分红大笔分完以后干什么?二级市场重新融资增发配股,很多股民拿到了一点点分红之后,要付出更多的现金,这一点我想恐怕你是没有想到的。
刘俊海:
这个问题我早想到了,我们的上市公司里面有分红的奶牛公司作为良好的榜样,但是更多的公司在劣币驱逐良币的心理的驱使下,他恶意不分红,他为什么恶意不分红呢?因为他可以搞关联交易,悄悄地把上市公司的利润吸到自己的肚子里面去,这是他不愿意分红的原因。
但是我个人认为关联交易将来要被大力规制,信息要透明、对价要公允、程序要严谨,如果这样的话将来分红的会越来越多。所以这样的话我希望上市公司也能够响应世彤的观点,因为你的意思也是主张分红嘛,在这点上我们没有分歧。
另外关于数据的问题,我是用的是统计1990年到2010年的,所以从总体看来这20年。当然最近有新的变化是好事儿,咱们一起来携手推动积极的分红政策切实化。
钮文新:
其实巴菲特就不喜欢分红,他不买分红的股票 ,他认为如果你分红的话,公司的成长性就没有了,或者说只有你成长性没有了,你才分红的,要不然你投资比我棒,你去帮我投就完了。当然各种各样的意见,但是回报股东这一点是必须的,怎么回报?分红仅仅是一种形式,还有没有其他的?用什么样的制度来保证回报股东?我觉得这个才是我们应该讨论的核心。
李振宁:
我说一下,我也是反对强制分红,因为分红这属于微观决策。我们所谓强制分红就是说证监会统一规定比例,必须分,但证监会不能管到微观,因为我们证监会是推崇价值投资,但是所谓价值投资我们最推崇的典型就是巴菲特50年不分红,因为这种所谓分红的,是一种很荒谬的说法,为什么呢?我自己既做股权又做二级市场,但是我如果投资一个不上市的公司,我一定要他分红,每年分10%,10年我分回来了,他是上市公司,他分不分红那是他自己根据是不是有资金需要来决定的。我们证监会更荒谬的是把分红和未来的融资连在一起,这更糟糕了。他分30%,他分你1块钱他融5块,这不是更糟了吗?所以说我就觉得不应该去干预微观的决策。
而且我们还有一个特点,大家可能不做股票 的人不太清楚。所以我说股市的硬道理,就是小平同志讲经济发展是硬道理,股市的硬道理就是涨,不涨没有用。
比如说我们工商银行,举个最新的例子,去年的分红是2毛零3厘,可以吧?当时4.2元。分完之后变成4块,我拿着工商银行亏了2分多,为什么呢?10%的红利税,很快跌到3.6元,我亏4毛。所以说分红完了得涨,给股民的回报就是涨,保护投资者利益保护到后来股市不涨,没有用的,什么大小股东、信息都透明了、平等了,股市是干净了,但是没人玩儿了。
所以我就觉得涨是硬道理,股市不涨,天天低迷,那股市就别办了。
邹牧:
今天学了一上午,切入主题的话,重塑理念,我的观点是这样,要想重启股市、重塑理念,就要“两化”,一个是市场化,一个是法制化,这是我的观点。
市场化重塑理念里面有几个主体,包括我们证监会的主管机构,包括上市公司、投资人都要有市场化的观念,这我不展开了。法制化我觉得是必须要加强的,而且要施以重法。我们市场化有一个规则,举例说明,撇开中国的股市,因为股市刚才大家讲没有信心,没有信心是因为有欺诈,欺诈怎么治理?就是要重刑。举例说明社会的乱现象是很难治理的,比方说酒驾,多少年都根治不了,但是酒驾入罚以后效果非常好,而且还扶植了一个产业——代驾,解决了很大的就业问题。
我们现在近期闯黄灯的问题也是要上升到重罚重刑,效果也确实不错。当然也有提出异议的,说车的惯性,我说不要紧,车有惯性,但是红绿灯可以搞数字化,但是一定要在重罚的条件下去考虑这个问题,可以用技术解决。所以我的观点是重塑理念、重启股市,一定要上升到入刑,你才能解决欺诈的问题,树立信心和诚信,谢谢。
钮文新:
其实我们定的很多法律条文上看,罚并不轻,但是谁来追究它?谁来罚它?怎么罚它?所以很多的都是一些方法的问题,其实刚才刘教授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集体诉讼的问题。我们要赋予一些浑水公司这样的机构的存在,要允许一些律师专门挑上市公司的刺吃饭,去帮助投资者打这个官司,实际上市场机制自然地会解决很多的问题,这个证监会就省事儿多了,但是他们从来就不肯这样做,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然这不是光证监会说了就怎么样的,它是需要一套法律制度来予以匹配的。
其实我们很多乐观的时候,都会看到,证监会成立一个投资者保护局,我就说证监会这么大的一个会、一个部级机关都保护不了投资者,然后一个局就保护了?为什么要设置这样的机构呢?就不明白。
刘震:
正好刚才讲到中小投资者保护局的问题我想说一下,今天听大家讲了很多中国股市,我们今天之所以坐在这里,就是因为中国股市在过去10年基本上没有怎么涨,大家都说股市是经济发展的反映,那我们的股市跟经济发展没有任何的关联,问题在哪里?我想就是我们大家讨论的问题,刚才刘教授也讲了有很多很多的问题,包括从法制的问题、监管的问题、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最关键的问题,我认为因为资本市场是一个自由市场,当市场不自由的市场就会出现我们上述讲的种种的问题,最重要的自由市场是说买者和卖者之间要达到一个平衡,如果这两点不达到平衡的话,你是永远解决不了这些问题的。
刚才包括主持人在讲,中小投资者是如何保护?从上市公司来讲,总是他们有很多很多的优势,包括信息优势、资产优势、各个方面的优势,作为我们一般的投资者来讲,优势在哪里?
其实中小投资者有一个优势,就是说他还可以把股票 卖掉,没有人说你一直要持有股票 的,一个公司说不分红,刚才李先生说的,这个东西你是没有办法强制到这一点的,那我们刚才讲了很多问题,我就觉得有点儿像足球赛的时候,你说你踢一个球之前要跑三步才可以踢,进了球之后,十分钟不能再往对方踢,这个规则是没有办法对自由市场有效的。
最有效的我指的是什么?作为一个市场有买的就要有卖的,正像美国的一个金融学家在1917年的时候说,实际上这个文章我是在去年十月份写的。就是说自由市场一定要有做空的也要有做多的,如果一个市场没有做空的人,就跟一个社会没有自由言论一样,这些谎言、这些过度的热情是没有办法被抵冲的,于是最后带来的结果总是悲哀的。
同样的道理也是这样的,实际上最终就是说,能够让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有一个制衡的余地,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做空机制,因为有了做空机制之后,如果一个公司不分红,那么你可以发表研究报告,你可以把股票 卖空,于是在市场跌的时候,你就可以赚钱,如果一个公司欺骗股东,如果一个股东从产品、经营各个方面不守规则的话。成熟市场有很多很多的案例,大家知道安然、浑水公司。
当然大家说会不会矫枉过正,一个自由市场总是一个大家互相平衡的过程,正是因为在这个平衡的过程当中,它达到了股票 的价值发现过程,只有在这个股票 达到一个真正价值发现的过程,股市才会跟着经济的发展,也就是说你的根本价值逐渐上升的时候,股票 市场逐渐上升,我觉得这是问题的最根本点。
钮文新:
它是用一种机制来捍卫投资者权益的。
刘震:
而且是一种市场的机制。
钮文新:
当然这里有法律机制,有整个市场的构建的交易机制,各种各样的机制,这样一系列的机制,来保障他的权益的实现,而不是简单地强制分红,可能就是这个观点。
我们觉得非常重要的就是,不要因为有人赞成强制分红,有人反对强制分红,最后把保护权益这件事情给丢了。所以我觉得我们还应该更多地提出一些方法,这些方法是能够保证股东的权益能够获得实现的。
童第轶:
我想说这种方法,因为不管大家说强制或者非强制,本质上来说大家的利益是一致的,或者说想法也是一致的,如何把投资者的权利更好地保护,如何把握住股市最后的机会。
证券市场发展这么多年,大家入市无非是几种收益,是寻求一个差价收益,还是寻求分红收益,还是分享企业成长的收益,我觉得目前就现阶段来看的话,它是呈现不同的状态。如果是牛市的话,如果投资者更看中一个差价收益,如果是熊市的话,我觉得这些投资者更看中分红收益。
所以我觉得应该形成这么一种机制,就是我们倡导分红,但是不强制分红,我们把权利交给投资者本人,相当于我们进行一个类别股东的投票决定,就是说分红不分红不由大股东决定,而由这些中小股东投票来决定,以及它的分红比例。我想如果你拿到一个牛股的话,而且企业分的效益非常好的话,一年股价翻倍你是不在乎,可能这个投票的比例会降低,会不要求你分红。但是如果说你今年上市公司获得了暴利,而你的股价往下跌了一定的幅度的话,我想大家会要求你把全部的利润拿出来分享给我们的投资者的。
就提这样一点点小小的建议。
钮文新:
一年之间,其实刚才刘教授在谈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听得很清楚,他其中有一个,就是要用一种机制,能够把权利倾斜给中小投资者,其中比如说让大国有股变成优先股,优先股就是不表达意愿,我只是拿到我约定的固定收益就OK了。
所以像这样的一种方式,如果他们不表决了,那么剩下的人进行表决的话,实际上这个是不是更公平呢?当然我觉得这可以作为一种方法来讨论。
李磊:
我是做PE的,不是专门做二级市场的,所以我想讲三个观点。
观点一:我非常认可刘俊海教授关于中小投资人的利益,因为我们做PE企业上市之后,我们也是中小投资人。我也非常认可李振宁董事长的意见,因为企业上市之后我非常害怕他强制分红,因为你一分红我们看企业基本面觉得你好像不行了,你就分红了。按道理来说你不应该分红。所以对于我们来说,其实我们刚刚参加完基金法的修改,里面现在已经做出了一些改革的措施,我感受最深的是强调信息披露,非常严格的信息披露,不管是对中介机构还是对企业,我想这是保护我们中小企业投资人的一个良好的措施。
观点二:证监会考虑到自己的压力很大,现在准备把一些权利下放到两大协会,很有可能其中有一个协会就会承担一些投资者的一些维权,这样就减轻了我们今天讨论的这么多话题,把矛头直接针对某某会,你怎么不作为还是做得怎么样,为什么不做、什么时候做。
观点三:我觉得今天这个话题时机非常好,我相信2013年股市会有所变化,但是也不会像今天讨论的这么乐观。我觉得今天我们讨论的很多话题有浪漫的成分,但是对于每一个中小投资者来说,我们都特别地关注,因为我也是一个中小投资者,谢谢。
钮文新:
实际上中国证监会现在正在考虑很多问题。
其实我发现我们讨论问题的时候经常出现一些误区,一些学者说政府越不管越好,越管得少越好,但是每次说出话来的时候,都对政府寄予了非常重的期望,所以说这里面可能也有一些矛盾。
当然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个是任何一个国家的证券机构、监管机构的核心的基本理念,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是基本理念。
他所用的最关键的手段就是强制性的信息披露,所以基本上这个应该说,我们过去做了,但是没做好,未来可能会做好,刚才李磊先生告诉我们说,我们的证监会正在做这件事情,这是一个好消息,和我们赵力先生的期待有一些吻合。
任竞辉:
刚才刘教授是从全局的高度和制度的高度谈了他的看法,我是做具体组合管理的,从投资者的角度我觉得今天这个题目起得特别好,叫重塑理念,理念是什么,你作为投资者你来到了这个市场,你想清楚自己是来干什么的,你是否已经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投资者或者说是一个股东,还是说你就是来炒一个股票 的,如果你本身来这个市场就是炒股票 的,你凭什么要上市公司、管理层、大股东,还有包括证券公司这种中介机构来充分尊重你,你今天有明天卖了,我都不知道你是谁。
所以我觉得作为一个有理念的投资者,首先你要把自己当成一个股东,因为我们是机构,有一定的资金优势。所以我们在跟上市公司打交道的过程中,是真正能够体会到股东的待遇的,去上市公司是座上客,这种座上客不是说好吃好喝那种,是因为管理层、董事长要真正认真听取你的看法,包括你的投资计划和你的分红计划,这些都是要我们施加重大的影响的,我觉得在这个过程当中就是完全了很好的良性的互动,大股东会尊重我们这些流通股东或者中小股东,我们中小股东在这个过程中,也会充分意识到自己的权利,然后端正自己的观念,而不是说我要炒什么消息,我今天赚了几块钱差价就走,我觉得这是一个市场的不断地正反馈的良性循环,而不是说我今天亏了钱了就找管理层去闹,管理层又出一个什么中小股东保护局什么的,这都是治标不治本的,这还是属于呼唤青天大老爷的旧思维。
当然我讲这些,并不是说所有的散户,小投资者都是有我们的这种能力和机会去影响上市公司的,但是这就涉及到另一个层面,我们中国要不要有这么几千万、上亿的散户的存在,我没有见过哪个国家,有这么多的老百姓,天天就是看盘、打开电脑在买卖股票 、做交易的,这个可能是引出更长期的话题了。
钮文新:
谢谢任总,嘉实基金是很大的基金公司,你们经常去企业吗?
任竞辉:
当然。
钮文新:
你们经常和管理者见面吗?
任竞辉:
基金经理的主要工作,大部分时间都是跟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做调研、沟通,不是说纯粹地去打听,而是说我们要影响他们,我们是真正地行使股东的权利。
钮文新:
你能影响他们吗?
任竞辉:
有很多现实的案例。
钮文新:
其实你的行为跟他们没什么太大的关系。
任竞辉:
当然有了,我本身是要长期投的,然后在这个过程中,你钱不许乱花,然后你也同样不许乱分,在这个过程中你一定要跟我沟通。如果我有强烈反对,我会用其他的手段,比如说投票或者是用脚投票,或者用手投票。
钮文新:
显然你们比我们中小投资者更有优势。
下面请温总讲一讲,温总是我们频道的总经理。
温思谕:
今天参加这个会学到很多东西,本来不该我发言,既然坐在这儿了也就说两句。
我想说一说我们和《投资者报》,为今天这个大会重塑理念、重启股市这么定位,为什么呢?特别是重塑理念保护投资者、保护中小投资者,这个中小投资者是该谁来保护?是强者去保护他们吗?是我们经常说的更有势更有权的人去保护他们吗?其实是法律在保护他们,我们应该把这个问题上升到一个比较高的高度来看,其实商品社会、资本社会、讲两条:第一条讲所有权的平等;第二条讲法律条件下的平等。就是两个平等,如果这两个平等能做好,社会就有序了。
我感觉20年的股市我们往往在用所谓强者的口吻,在用所谓有权利者的口吻在讲保护中小投资者,他们需要保护,他们是弱者,我们恩赐他们吧,或者是不保护他们社会不稳定。
这些想法、这些出发点显然是不对的,一个股市或者一个商品社会当中的任何一个机制、一种商业行为,都是刚才说到的两个平等的条件下完成的,如果没有这两个条件,你这个商品经济肯定是个蹩脚的商品经济,肯定是一个不完整的商品经济,你肯定在这里、在那里会受到惩罚,这是逃不掉的,惩罚也许是今天、也许是明天。
那么我们讲重塑理念、重启股市,其实讲的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是我们这个市场的核心问题,是最基本的问题,如果没有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那这个市场实际上就是一个很不成熟的市场,或者说是一个出大问题的市场。
我记得2007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迅速地立法,刚才我们姜教授谈到了迅速地立法,加强了对金融的监管,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当时他们加强了监管,加强的监管叫什么条例?就是说立了许多法,或者增加了不少的法,增加的这个法以什么帽子下面加的法,不知道注意到没有,我是注意到了,他们的这个法全部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法。
我们国内基本不谈这个事情,国内只是谈到金融出问题了,政府要监管,政府要加强这样、那样的监管,他们也监管了,但是他们在什么名义下监管呢?他们监管的名义是金融消费者保护法。
大致是这样的,不是很准确,这就说明政府要管制经济,政府要对市场加以监管,你得有依据、有出发点,谁授你的权?这是最重要的,消费者授的权,市场参与者授权,你才有权提出保护。
所以保护中小投资者是我们这个市场的最最基础的一个制度,大家一定要明白这一点。所以我们提出来是想让大家参与到这个自觉地革命过程当中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维护我们这个市场的基础,否则这个市场要崩溃。
第二个问题我回答一下,刚才我也是举手不赞成强制分红的,其实分红有分红的理由,不分红也有不分红的理由,刚刚讲了巴非特从来没分过红,我的印象是从来没有分过红,微软公司大约是二零零几年才第一次分红,20多年了。为什么?他希望扩大再生产,这样能够获得更多的红利,投资也希望他不分红。到了二零零几年的时候他分红了,分红之后股价就下跌,是因为确实人们认为这个公司的盈利前景已经和过去相比,有了很大的问题,所以他分红了,所以分了红我们投资者要走了,这是一个理由。
但是我们刘教授说到分红的理由存在吗?存在。在中国这个特定的环境下面,是需要对公司加以监管。但是我投了反对票,因为我特别想提醒大家,我们在讲我们是市场经济的时候,我们在讲我们是市场化的时候,往往想的主意、解决的办法又是反市场化的办法,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包括立法在内。刚才李董事长讲得好,包括立法在内,我们很多立法其实是行政式的立法,为了解决很微观的问题立即就用法律来解决,其实这个时候法律的调节的利益,因为他本身手伸得太长,这反而是矛盾的。所以我提倡赞成该市场的东西还是交给市场,分红不分红是很微观的问题,确实由市场来确定。
我就讲这么多。
钮文新:
谢谢温总帮我做了本场论坛的总结,我们用掌声感谢他。
时间的关系,本场论坛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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