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1家中有74家去年向社会公布部门预算收支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0年中央部门预算首次实现向社会公开,全年共有74个中央部门亮出账本,向社会公布了部门预算收支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然而,在171家中央部门中,公开“账本”的部门只占四成多。专家称,目前政府公开预算应该说还只是一个姿态。
经济危机中保护金钱才重要 黄金才是金钱巴菲特索罗斯理财秘诀 银行理财产品 收益稳健一枝独秀 风险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预算的公开,是政治改革的一部分。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性问题,因此这注定是很艰难的。这里涉及到公民的权利、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以及人民代表大会与政府的关系,这些都是非常复杂的问题。”
要让民众看懂
实际上,早在2009年底,中国政府便已确定了“三年内公开中央部门预算”的目标。
去年3月2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今后要重点“推进预算公开透明”。
对于目前中央部门的预算公开状况,李炜光表示,“在蹉跎了这么多年,才做到这样的程度,应该说,这只是开了个头,还远远不够。现在公开更多的是一种姿态,形式的东西比较多。”
在2010年的政府预算公开的过程中,民间便有意见称,“公共财政数据过于粗疏,参考价值不大。”
比如公开的预算表显示,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部等三部2010年收入总预算与支出总预算数额高度一致,分别约为34.74亿元、8.43亿元和212.45亿元。
财政部有高达7亿元的预算是花在外交上的,但是这些外交项目具体包括什么,并没有说清楚。“"公款吃喝、公车费用、公款出国"等信息,公众依然难以知悉。”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杨志勇如是称。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中心主任蒋洪教授认为,预算公开的信息比较粗,过于笼统,使得社会公众和人大都无法从中获得有效信息,了解问题,发挥监督作用。
“要想发现问题,必须深入细节,打个比方说,即使你公布了办公设备的预算,但是仍然无法发现问题,只有当你公布到办公设备中U盘的价格,才有可能发现问题,如果你的U盘价格是几千块,那么问题就来了。”蒋洪说。
根据蒋洪的观察,目前中央部门公开的预算信息还远远不及广州市114个部门公布的信息的详细程度,更不及香港的部门预算,“不单单是公布,更重要的是看公布的是什么。”
在乡镇层面上,四川省巴中市白庙乡做出了表率。乡政府的每一笔公务开支,小到几元的文具用品,几十元的餐饮和差旅费都一一公布在网上,接受乡民的监督,被社会公众誉为“中国第一裸乡”。(编注:全国“' 两会”召开前夕,财政部网站2月15日挂出消息,财政部日前发文要求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的预算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财政专项支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李炜光称,把账目往网上一扔了事,和向民众认认真真解释清楚是完全不同的态度,“预算公开是一个技术要求非常高的事情。必须让公众、让人大看得懂这些数字背后有什么意义。一般账本非专业人士是看不懂的。美国做得非常认真,在开始预算公开的时候做了很多的讲座、展览,告诉公众怎么看这些公开的账目。”
政协委员的提案
为何目前进行预算公开的中央部门偏少,公开项目过于笼统?李炜光认为这与立法仍未跟上有关。
“我们的《预算法》还没有关于预算公开的' 法律条款。”李炜光称,“去年的修改稿,也只是原则上提了一句,"预算应该公开",但是没有就预算公开的形式、范围、时间,进行明确。”
李炜光认为,如果法律没规定什么必须公开,在这种情况下,花钱的政府部门肯定是能少公开些就少公开。“现在一些中央部门这么做,只是应上级的一种要求。所以现在只能说是一种实验的阶段,中央各部委积极主动的程度也不高。
“温总理昨天(2月27日)与网友的交流中,也提到要让公众监督政府工作。”蒋洪表示,他很期待在未来三年里财政透明度会有所改善,但是从数据的发展趋势来看,并不乐观。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蒋洪将于明日赴京,此次他准备了两份提案,分别是《大力弘扬先进,积极推进阳光财政》和《预算公开必须要有法律约束性对〈预算法〉有关条款的修改建议》。
蒋洪在提案中建议,拟定实现公开透明的时间表,将社会对财政透明度评估的结果和各种反应通报各级政府,将财政透明度作为考核地方政府和有关干部的一项基本内容。
此外,蒋洪还建议对现行《预算法》进行修改。“现行《预算法》对预算信息公开和透明未做任何规定。政府行政部门则通过一些条例将绝大部分预算信息列入了"国家秘密"的范围。这严重削弱了宪法赋予公民和各级人大权力,是预算缺乏法治化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原因。”
蒋洪认为,《预算法》中应该规定:预算必须公开;预算公开以保证公民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预算全过程中行权履职的信息需要为原则;公开的预算信息应覆盖所有公共收支和公共资产;预算公开的及时性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为限;除国家秘密之外,预算收支的各级次信息,包括类、款、项、目都必须公开;各政府财政部门有责任收集、整理并通过网站集中公开本级预算以及所覆盖的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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