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在线08月29日讯 网友“卡布奇诺”求助:她爸爸前几天被厂里辞退了,工资没结。她去相关部门求助,却因为爸爸超过法定劳动年龄了,有关部门“爱莫能助”。
“卡布奇诺”的父亲余大爷今年63岁,来自兰溪市马涧镇。2007年3月,他经人介绍,到义乌稠江一家饰品厂打工,负责烧开水、清理卫生等杂活,已经干了四年多。
听完父亲的叙述,“卡布奇诺”心里特别难受。父亲在厂里干了四年多,一直没签过劳动合同,并且厂里也未给交过' 保险。他每月工资1600元,每月可休息四天,但要扣16个小时的工资,加班却没有加班费。厂里包住不包吃,宿舍水电费要自掏腰包。就这样一个就业环境,反而遭受辞退的下场。
8月24日早上,“卡布奇诺”陪同父亲一起去了厂里,询问前因后果。厂长否认辞退一说,说是余大爷自行离职的。给饰品厂老板打电话,对方只接过一个电话,后来干脆不作任何回应。
无奈之下,“卡布奇诺”又陪着父亲去了劳动监察大队。但工作人员称,余大爷超过法定劳动年龄了,与业主属雇佣关系,不在《劳动法》保护范围内,故无法受理。
按照工作人员指点,父女俩又来到了稠江街道政法办。政法办人员答复称,他们不是处理工资问题的,只负责协商调解,要工资得找劳动监察部门解决。还说企业雇用非法定劳动人员是违法的。这下,“卡布奇诺”彻底迷糊了:这事该找谁呢?
“卡布奇诺”说,在义乌乃至全国,像她父亲这样超过法定劳动年龄、依然在劳动着的人比比皆是,尤其是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出现类似的劳动纠纷在所难免。
超过法定劳动年龄劳动者的权益如何保障,值得相关部门深思。
来源:金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