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陈蕾)一个11人团伙专门在电器商场盗窃展台上的笔记本电脑展品。目前已核实作案10起。将团伙成员抓获后,警方发现,该团伙以两名男子为主,对团伙成员实行“公司化”管理,不仅包吃包住,还会根据“业绩”的高低决定“年终奖”。目前,张某、焦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另有1名团伙成员被治安拘留。
3月12日下午,朝阳公安分局潘家园派出所接辖区内一大型电器商场报案称,其卖场货架上一台笔记本电脑被盗。据了解,丢失的笔记本电脑为商家展台销售陈列品。案发时因商场人员较多,销售人员在忙着售货,并没有特别留意旁边展台的商品。发现电脑被盗后,商场立刻打电话报警。
监控录像显示,13时许,曾经有4人靠近展台,其中1人趁人不备剪断展台保险线, 1人接应迅速将笔记本电脑拿走,并和身边两名望风人员逃离现场。
办案民警发现,自3月以来在朝阳曾发生3起同类案件,作案手段相似,人员分工明确。警方进一步确认该案件系同一犯罪团伙所为,团伙成员在10人左右。随后,警方迅速安排便衣民警在易发案的大型电器商场周边进行蹲守。
3月23日,两名男子在一电器商场笔记本电脑展柜前正欲作案时,被民警当场控制。经审讯,民警得知该团伙成员暂住地在通州区一小区。3月31日,办案民警将另外9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讯问,11名犯罪嫌疑人对盗窃电器商场展台笔记本电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嫌疑人张某、焦某等人供述,团伙成员大多为山西同乡,共分两组,一组由张某负责,成员6名;另一组由焦某负责,成员5名。团伙成员最大年龄为40岁,最小年龄只有14岁,均为张某和焦某通过网络聊天的方式结识,并于今年春节后陆续带至北京。张某、焦某供述,他们对成员包吃包住,有专人负责饮食起居,还会根据“业绩”的高低在年底发放相应的年终奖。
团伙成员每次得手后都会将笔记本电脑交给张某,再寄至南方某市出售。仅3月份,该团伙分别在本市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昌平等地作案11起,目前已核实10起。 J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