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1 北京、上海销售下滑,重庆销售上升 与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甚至绝大多数二线城市相比,重庆的房价涨幅微乎其微。我们认为,重庆的土地供给、住房供给充分,是其房价能够在2010-2015年基本不变的重要原因。








图9 全球经验来看,城镇化率70%之前均为快速城镇化阶段 如果按照70%作为中国城镇化的终点,则还有10-15年的城镇化时间。目前中国为56%,距离70%还有14%的距离。中国过去平均每年城镇化率提高不超过1.5%,这意味着中国距离城镇化结束至少还有10年的时间。如果按照1%的城镇化率增速计算,则还有将近15年的时间, 难道10-15年是一个很短的时间吗?中国过去10-15年发生了多少变化?房价在过去10-15年又涨了多少?“中国城镇化接近尾声”的结论到底怎么得出来的? 误区五:加杠杆就一定是“炒房”吗? 前面四个误区都是围绕刚性供需或者真实供需,最后一个误区讨论货币因素。中国高房价真的是货币超发或者加杠杆炒房的结果吗? 首先要讨论的问题是,房价上涨与货币超发,孰因孰果?从数据上看,中国确实存在所谓“货币超发”,即“M2增速”高于“GDP+CPI增速”,很多人认为货币超发是房地产泡沫的原因。 但事实可能恰好相反,房价上涨是货币供应的原因,而不是结果。并不是每年央行印好钞票,然后大家拿着钞票去买房子;而是在买房子贷款的过程中,才创造了M2。从时间先后顺序看,只能是先有买房子的行为,才有货币供应的增长。这就意味着,是高房价导致了高M2,而不是高M2导致了高房价。 尽管我们不认为货币超发(高M2)导致高房价,但是我们承认房价上涨与货币宽松的正相关关系。货币超发与货币宽松的区别是,货币宽松只关注资金成本的高低,而不看货币供应量的多少。 我们认为,2014-2016年的货币宽松降低资金成本、放松首付比例,是加剧房价上涨的重要因素。但这是否意味着全国范围存在泡沫?我们持怀疑态度。 我们认为,对于全国房地产市场不能一概而论,而必须分类讨论。 首先是一线城市,我们认为一线城市“炒房”的可能性并不大,一线城市加杠杆不等于炒房。主要原因是,2014-2015年全国取消限购潮中,所有一线城市均没有取消限购。2011年以来,一线城市均限制购买两套或以上住房,这使得炒房的难度极高。一线城市的加杠杆只能用于首套或者二套,对应的是居住或者改善需求;除非该购房人未来永久离开中国一线城市,否则加杠杆买房最多算是刚性需求的提前释放,而非以未来卖出为目的的“炒房”。 其次是三四线城市,高库存下“炒房”的可能性也不大。三四线城市尽管没有限购,但是一直处于供给过剩的状态,即使到现在,库存去化周期一般都在两三年甚至更长时间,还没有听说过有“炒家”会炒供给严重过剩的东西。 真正可能存在“炒房”的是所谓热点二线城市。一方面,这些城市在2014-2015年取消了限购,使得“炒房”成为了可能;另一方面,这些城市存在阶段性的土地供给不足、住房库存不足,为“炒房”提供了空间。从历史上看,每一轮房地产价格上涨都是一线城市涨幅最高,而2015-2016年部分热点二线城市涨幅超过一线城市,也从侧面反映其存在过热或者泡沫的可能。如果二线城市采取了“限购抑制需求+加大土地供给”,则“炒房”部分将退潮,存在重演当年温州或者鄂尔多斯房价大跌的可能。 因此,我们认为: (1)对于一线城市,货币宽松和限贷放松使得刚性需求提前兑现,加速了房价上涨,但与以为了将来卖出的“炒房”有本质不同,一线城市即使房价下跌,也难以超过2012或2014年的跌幅; (2)对于三四线城市,“炒房”的动机本来就不存在,未来仍然是城镇化与高库存的博弈,大涨大跌的空间都不大; (3)对于二线城市,存在一定程度的“炒房”泡沫,“限购+扩大土地供给”可能会导致二线城市房价大跌,这种下跌是房地产市场正常化的结果。 中国存在“房地产泡沫”吗? 最后谈谈中国是否存在“房地产泡沫”。我们一直不太认可“中国房地产存在系统性泡沫”的说法,特别是不认可“一线城市高房价等于泡沫”的说法。 中国一线城市的高房价本质上是“产业集聚、资源集聚导致的特大城市化需求”(决定需求)与“严控特大城市规模”(决定供给)之间的矛盾。在中国“严控特大城市规模”这一城镇化路径没有得到改变之前,一线城市房价上涨将长期存在,而与“会因杠杆断裂的泡沫”有本质不同。 所谓“资产价格泡沫”,需要有两个要素:一是“价格偏离价值”,价格上涨脱离基本面,即由于炒作无法实现的预期导致的价格上涨,二是“存在加杠杆投资行为”,加杠杆买入的目的是为了将来卖出,只能通过资产价格上涨偿还加杠杆的利息,当资产价格停止上涨,则会发生剧烈去杠杆,引发泡沫破裂、资产价格暴跌。 最近的资产价格泡沫是2015年的中国股市。股价上涨时由于“国家牛市”等错误预期,同时存在配资等加杠杆投资行为,最终体现为暴涨暴跌。 同样是暴涨,但与股市不同,2016年黑色系商品可能并非资产价格泡沫。2016年初,我们在《美元周期见顶 大宗商品见底》、《为何产能过剩无法阻挡大宗商品暴涨?》(邓海清、陈曦)等文章中提出,基于“供给侧改革+经济企稳回升+美元指数见顶”的逻辑看多黑色,黑色系商品也确实出现了暴涨,但市场却一直认为是“资产价格泡沫”。市场当时的逻辑是,“黑色系存在严重的产能过剩,所以价格大涨是不可能的,必然是泡沫”。不过,到了2016年下半年,随着黑色系趋势性走强越来越确定,市场上“黑色系暴涨是泡沫”的论调已经基本消失。 在衡量“资产价格泡沫”的第一个要素“价格偏离价值”中,必须注意,政府政策因素应当体现在“价值”中。这就跟分析债券市场时、必须考虑央行货币政策,分析股票 市场时、必须考虑尚未实行注册制一样。脱离开政府政策,谈论价值是没有意义的。黑色系暴涨的根本原因是“供给侧改革”,这一政策因素确实会改变黑色系商品的长期价值,因此价格的上涨是符合基本面的,而不是价格偏离价值。 在“价格没有偏离价值”的情况下,加杠杆只会”加速价格向价值回归”,而不是“加剧价格与价值的偏离”,也不会导致资产价格泡沫,这就跟“加杠杆套利”可以抹平错误定价、实现市场有效性的逻辑是一样的。特别是,在一线城市一直存在限购政策的情况下,加杠杆只是加速刚性需求的释放,而不会导致未来的去杠杆和崩盘。 房地产的逻辑与黑色系商品的逻辑是类似的,都是由于政策因素导致的价格扭曲,而且这种扭曲可以长期存在。我们很难想象,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写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有效控制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等政策能够在未来几年得到改变,尽管这些政策的合理性确实存在很大疑问。 我们并不认为中国存在系统性的房地产泡沫,特别是一线城市高房价绝不能轻易与“房地产泡沫”划等号,更不能轻易将日本房地产一蹶不振的孤例套用到中国。 当然,正如前面所述,部分热点二线城市可能存在房地产泡沫,因为其房价上涨与“不限购+阶段性低库存”有关,而这两个因素都已经或将要改变。不排除在个别热点二线城市重现温州房价大跌的可能,但也正与2012年的温州类似,暴跌扩散到其他城市的可能性很低。 要想从根本上改变一线城市房价的长期上涨趋势,我们认为有两个解决办法: 一是放弃“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政策,也就同时放弃由这一政策导致的“严格控制特大城市土地供给”,但这种可能性极小; 二是将“控制人口规模”与“控制土地规模”脱钩。“控制土地规模”一直被作为“控制人口规模”的工具,未来有可能只控制人口规模,而不控制或少控制土地规模,同时加快引导特大城市人口向周边转移。 总结全文,我们的结论是: 1、宏观层面的主流房地产分析框架——“人口流动+货币因素”忽略了供给因素,而供给因素在中国房地产问题中有重要位置。 2、“人口流动”并不能决定房地产的真实需求,只有“购买力流动”才能反映房地产的真实需求。一线城市的人口增速放缓或负增长不代表一线城市购房需求下降,也不能作为一线城市房价将下跌的依据。 3、国际经验表明,“老龄化”绝不等于房价下跌。美国、英国、德国等案例表明,“老龄化”阶段恰恰是这些国家房地产价格上涨时期;不能将日本的特例作为“老龄化”导致房价下跌的依据。 4、用“城镇化接近尾声”论证房地产见顶是错误的,“中国城镇化接近尾声”是伪命题。全球经验来看,城镇化率70%以下为城镇化加速阶段,中国城镇化率远低于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未来还有10-15年的城镇化时间。 5、加杠杆不必然等于“炒房”,也不必然等于泡沫。(1)一线城市加杠杆是刚需提前释放,与为了卖出而买入的“炒房”有本质区别,未来即使下跌也难以超过2012或2014年跌幅;(2)三四线城市房地产一直高库存、供给过剩,“炒房”的前提都不存在;(3)真正有泡沫风险的只有部分二线城市,一方面2015-2016年没有限购,另一方面供给短期不足为“炒房”提供了理由,未来二线城市房地产正常化、刚需化可能会导致二线的房价短期大跌。 6、不能简单的认为高房价就是“房地产价格泡沫”。中国一线城市的高房价本质上是“产业集聚、资源集聚导致的特大城市化倾向”(决定需求)与“严控特大城市规模”(决定供给)之间的矛盾。政策因素应当被包含在价值之中,在政策具有持续性的前提下,一线城市的高房价可能并未明显偏离价值。在“价格没有偏离价值”时,加杠杆只会”加速价格向价值回归”,而不是导致资产价格泡沫。 在“有效控制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政策没有改变之前,一线城市的房价扭曲将长期存在,房地产调控只能导致短期价格波动,而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一线城市房价的长期上涨趋势。一种可能的从根本上改变一线城市房价上涨趋势的方法是,将“控制人口规模”与“控制土地规模”脱钩,在控制人口规模的同时,放宽土地供给,加快引导特大城市人口向周边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