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可能是中国最早呼吁上海证券交易所应该设立“高增长板”的学者之一,早在2007年就写了“上海市场缺失高增长板”的文章。在原有的市场格局中,上海、深圳两个交易所在长期竞合过程中分工逐渐明确,前者主要服务于大中型上市企业,以“蓝筹”为主;后者主要定位于' 中小企业板块及' 创业板市场,讲究的是“成长性”。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大背景下,上证所和深交所不同的上市主体定位决定了各自发展成为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
从目前所透露出的信息来看,上证所拟设立的战略' 新兴产业板将主要服务于互联网、节能环保、生物、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文化、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一批生机勃勃的新兴产业中规模稍大、已越过成长期、相对成熟的企业。定位于与主板、创业板形成衔接,同时也有适度交叉,总体目的在于推动资本市场在支持战略新兴产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从总体上看,上证所欲推出新兴产业板对于促进我国证券市场投融资整体效率的提升、资源合理配置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
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具备开办战略新兴产业板的条件:(一)上海是中国的金融中心和未来的国际金融中心;(二)两个基本条件已经基本具备(足够多的可供上市的公司、社会层面上有足够的资金供给);(三)上证所具备软、硬件优势,完全能够独立承担起整个战略新兴产业板市场的运作;(四)上海具备较为完备的' 法律、法规体系;(五)国际金融中心经验的借鉴。对此,对上证所拟开设的战略新兴产业板我也有些初步设想:
(一)市场定位:主要是为国内(特别是“长三角”地区)或国外有发展潜质的,但是又暂时未达到在上证所主板上市要求(指规模、盈利等)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成熟型战略新兴产业企业提供一个筹资场所。协助其迅速发展及扩展业务,为发展成熟的、达到上交所主板市场标准的成熟型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开辟便捷的升板通道。
(二)制度设计可借鉴纽交所“高增长板市场”及境外创业板市场的经验。在企业准入、发行审核、市场监管、交易运行和' 退市制度等方面进行合理的制度创新,根据市场化改革原则充分借鉴纽交所“高增长板市场”以及境外(特别是国际金融中心)创业板市场的成熟经验。
(三)与香港创业板的关系。内地高科技产业发展对证券市场的直接融资有长期的内在要求,而香港创业板难以胜任为内地高科技产业发展提供直接融资等全面金融服务的任务,在“一国两制”下建设上海战略新兴产业板与香港创业板并不矛盾。
(四)与深交所创业板的关系。上证所的定位是为建设我国金融中心、' 亚洲金融中心、国际金融中心服务的,深交所的定位是为中国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的金融中心。如果将上证所比喻成“中国的纽交所”,深交所完全可以打造成“中国的纳斯达克”。正如纽交所已建立的“高增长层次”板,上海战略新兴产业板不仅可以为高增长性的成熟型战略新兴产业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更重要的是可以为已经达到主板上市标准的企业升板到主板市场提供更便利、成本更低的通道。
(五)运营模式。上证所战略新兴产业板可采用非独立的附属主板市场模式。战略新兴产业板作为主板市场的补充,与主板市场拥有共同的组织管理系统和交易系统,甚至采用相同的监管标准,所不同的主要是上市标准的差别。
加快上海金融中心的建设必须首先加快上海资本市场的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上海战略新兴产业板,理顺与深圳' 中小板、创业板、三板市场及区域性场外资本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其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关系。从而集中有限的金融资源将上海建设成名副其实、功能完善的国内、国际金融中心,以促进国家整体经济和多层次市场体系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