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增设《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基础知识》" />
今日,中国
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通过其官方微信宣布将于2016年9月增设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基础知识》考试。
以后,参加考试的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或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成绩合格的,均可申请注册
基金从业资格。
同时,协会编制了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含创业投资
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2016年度)》,并对科目一《
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大纲》和科目二《
证券投资
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进行修订(详见附件)。
科目三的《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含创业投资
基金)基础知识考试要点》将于8月中旬发布。
以下为通知原文:
为进一步完善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体系,中国
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将于2016年9月增设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基础知识》考试,为此我会编制了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含创业投资
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2016年度)》,并对科目一《
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大纲》和科目二《
证券投资
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进行修订(详见附件),现予发布。
考试大纲自2016年9月起开始实施。为便于广大考生备考,我会将于八月中旬发布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含创业投资
基金)基础知识考试要点》。参加考试的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或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成绩合格的,均可申请注册
基金从业资格。
特此通知。
1、《
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大纲(2016年度修订)》
2、《
证券投资
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2016年度修订)》
3、《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含创业投资
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2016年度)》
为确保私募股权投资(含创业投资)
基金从业人员掌握与了解行业相关的基本知识与专业技能,具备从业必须的执业能力,特设《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基础知识》科目。
二、能力等级
能力等级是对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的最低要求,分为三个级别:
(一)掌握:考生须在考试和实际工作中理解并熟练运用的内容。
(二)理解:考生须对该考点的概念、理念、原则、意义、应用范围等有清晰的认识。
(三)了解: 作为泛读内容,考生对其有一个基础的认识。
三、考试内容与能力要求
考生应当根据本科目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的要求,掌握下列从业必须的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备在执业过程中综合运用相关知识的执业技能。
了解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生命周期的关键要素:投资期、管理退出期、
基金期限、投资年期、滚动投资(或循环投资)等
了解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现金流模式的关键要素:缴款安排(承诺
资本制等)、未投资
资本、
收益分配约定
掌握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的募集流程及要求:特定对象的确定、
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基金风险揭示、合格
投资者确认、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
理解合伙型
基金中
基金合同的核心条款安排,包括管理费、
收益分配、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基金投资人的权利
2.政府监管的主要内容、形式与手段
《
证券法》《
证券投资
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理解禁止固有财产或他人财产和
基金财产混同、禁止不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
基金财产、禁止利用
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牟取利益、禁止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从事
交易活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