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在线08月30日讯针对台州部分职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串换保健品、高价销售药品、违法经营等问题,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如何保障参保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救命钱”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定点零售药店应建立处方核对制度、药品价格公布制度、药师责任制度等与医疗保险相适应的内部管理规定,并公布投诉电话。
不得易药换药、以物代药、超范围配药、超品种配药、超剂量配药、伪造处方、处方药无处方销售等。
参保人员购药时,定点零售药店不得提高药品价格。
定点零售药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追回违规所得并处以2至5倍违约金外,由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医保服务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整改后再次发生的,由人力' 社保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
刷卡套取现金的;将医保基金支出的药品串换成营养品、生活用品、保健品或其他物品的;同一医保药品划卡记账价格高于现金购药价格的;无正当理由收存参保人员医保卡或收存医保卡数量较大的;必须凭处方外配的售药记录无法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处方,或伪造处方的;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或医疗机构提供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
参保人员刷卡套取现金、保健品等物品,或以其他方式骗取医疗基金支出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责令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力社保部门可将违法情况通报纪检监察部门。
建立违规举报奖励制度,举报违规行为经查实的,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额10%~20%的标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