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9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规规章施行,将对社会经济发展及百姓' 生活产生深刻影响。其中最受关注的当属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按照这一办法的规定,广大网民网购时经常使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将必须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才可继续经营!
根据这个办法的规定,网络支付行为包括货币汇兑、' 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办法明确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网购经常用到的“支付宝”,目前还没有取得这个许可证,不是“支付机构”。按照这个办法,今天就将是支付宝的大限。根据统计,支付宝目前全国注册用户已超过3亿,不少习惯网购的网民惊呼:没有支付宝,日子怎么过?记者昨天晚上连线支付宝公司,获得了让网民安心的答复:没问题,这个规定的实施对支付宝没有任何影响,今天支付宝仍然可以正常使用。
支付宝相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办法虽然是今天开始施行,但办法中另有条款:对于该办法实施前已经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逾期未取得的,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也就是说,支付宝有一年的“缓冲期”来取得许可证,而支付宝公司表示,将按照办法的规定积极申请许可证,一年内获得许可证没有太大问题。
另外对有网民担心,办许可证应该是需要费用的,这笔费用会不会转嫁?支付宝人士表示,目前支付宝面对商家一直是收部分服务费的,但是对于普通消费者不会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