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王君通讯员温达)郝某参加电视节目比赛夺冠,但节目承诺的5万元奖金却始终没有兑现。赛事结束两年后,郝某将赛事的主办方和协办方告上法庭。近日,经迎泽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郝某拿到了4万元奖金。2009年,郝某参加了一场电视节目比赛,根据赛事规则,获得冠军的参赛者可以赢得价值5万元的大奖。经过几轮比赛筛选,郝某最终获得了节目比赛第四赛季的总冠军,主办方和协办方向郝某颁发了冠军荣誉证书,并当场宣布郝某获得5万元大奖。但比赛结束后两年,郝某却始终没有拿到奖金。他与赛事主办方和协办方多次交涉,始终没有结果,郝某便将赛事主办方和协办方起诉到了法院。
法官与双方沟通后得知,双方矛盾的焦点是奖金数额及支付期限达不成一致。法官便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让双方换位思考。庭后,法官又给予双方多次沟通协商的机会。经多次协商,双方终于在庭外和解,郝某拿到了4万元奖金,并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