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李响:去年11月,我的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我续订劳动合同。前段时间我得知该公司开始发放上年度年终奖,于是前往申领。但公司却以“年终奖发放范围为发放时仍在册的员工”为由拒绝发放。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年度年终奖是对该员工在该年度工作期限里工作的一种奖励。若双方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里有这项约定,则员工享有该项福利。虽然李响与公司己解除劳动关系,但其对于在该年度里享有的福利仍然有权利主张,所以公司以“年终奖发放范围为发放时仍在册的员工”为由拒绝发放是不合法的。
信息时报记者 张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