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浙江省通信管理局不断深化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认真落实“凡是能共建共享一律共建共享”原则,共建共享工作不断深化。一是加大了指导力度,组织各企业签署了《浙江省通信基础设施租凭指导价格协议》,为共建共享基础设施提供价格依据,加快推进共建共享结算工作,增强开展共建共享工作可操作性。二是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置力度,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整治专项行动,累计查处了共建共享工作流程不规范、共建共享租赁结算价格不落实、自建预留设施设计建设不达标等5方面违反共建共享工作要求的行为共12起,同时出台了《浙江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考核办法》,强化考核。三是适应三网融合形势,牵头各企业积极开展电信基础设施全方位共建共享模式探索。在临安省科创基地,按照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统一布局、实行一根光纤到户并保证各企业公平进入、室分系统全部实现共享的要求,打造全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样板工程;在台州采用信号合路技术开展室内分布系统共建共享试点;在丽水、金华等地开展楼宇分布系统光纤入户纤芯共享试点。四是强化了共建共享管理技术手段建设,由管理局开发的“通信资源管理系统”在全省上线运行,实现全省通信资源管理数字化管理。通过落实一系列措施,截至10月底,全省新建设施中,基站共建率37.5%、铁塔共建率47. 9%、杆路共建率19%、传输线路共建率22.2%,分别比年初提高14.1、16.1、15和8.8个百分点,现有设施中,基站共享率73.2%;铁塔共享率71.5%、杆路共享率81.7%、传输线路共享率80.6%,全省共建共享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来源:CTIME飞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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