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 howImage('stock','2_002674',this,event,'1770') 兴业科技(' 002674,' 股吧)公告编号:2013-012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target='_blank'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target='_blank' >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瑞森”)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1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00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606,335.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2,393,664.0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2年5月2日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39号)验证。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分别为“公司年150万张高档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项目”和“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瑞森”)。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2年6月29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2年6月12日本公司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分别与' target='_blank'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 target='_blank'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同平安证券分别与' target='_blank'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安海支行、' target='_blank'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target='_blank'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海支行、' howImage('stock','1_601998',this,event,'1770') 中信银行(' 601998,' 股吧)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津淮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存储和使用。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投资实施情况
截止201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计划已累计投入16,766.11万元,具体项目使用计划及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6,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123.93万元(含超募资金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及支付银行手续费净额68万元)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2年12月31日均已执行完毕。
(3)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福建瑞森已于2013年4月22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到2013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7,833,135.36元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储。
(四)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目前建设尚未竣工,以及购买生产设备的付款是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故在项目实施期间将会出现闲置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拟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银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5、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应对其进行核查。
(5)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3、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将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兴业科技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2013年2月5日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综上,平安证券对兴业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七、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是鉴于银行理财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客服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