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友投诉:常宁市烟洲信用社操作不当,导致我产生个人信用污点
红网长沙5月6日讯(记者 吴庠) “按时还清了全部贷款和利息,却莫名多出了一个逾期还款的不良记录!”衡阳常宁市网友黄先生最近遇上了烦心事,他在长沙买房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被告知因有“逾期还款”的不良记录未审批通过。但事实上,这笔贷款他早在2010年5月就已按时全部还清。
“信用社操作失误导致产生不良记录”
据黄先生介绍,他曾在2009年7月25日,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常宁市烟洲镇信用社贷款1.5万元,约定还款时间为2010年7月25日。2010年5月5日,黄先生提前2个多月还清了全额贷款及利息,并保存了信用社出具的还款回执单。2013年4月,黄先生在长沙买房申请办理房贷。但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因其在' target='_blank'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有一笔“逾期还款”的不良记录,房贷未能审批通过。
通过查询,黄先生才得知他在2010年5月的还款时间,被“莫名”延后到了2011年3月,超出了所约定的还款期限90天,最终被中国人民银行视为“逾期”还款。对此,他从长沙赶回常宁市烟洲镇信用社,出示了当年的还款回执单,“工作人员承认是信用社操作失误,表示愿意帮我消除不良记录。”
信用社:积极联系客户解决后续问题
“时至今日,我的不良记录仍未消除,这对我的影响太大了!”黄先生等待近一个月时间,自己“逾期还款”的不良记录仍未消除,一气之下遂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http://315.rednet.cn/)投诉。红网记者核实黄先生投诉的相关情况后,与常宁市烟洲镇信用社负责人胡主任取得了联系。
电话中,胡主任表示该客户反映的情况属实,并对此客户所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我们已为该客户开具了"非恶意"逾期还款的书面证明,目前银行也已审批通过了其房贷申请。”至于为何客户的还款时间被“莫名”延后了近8个月?胡主任表示自己当时不在烟洲镇信用社工作,对于其中出现的问题并不了解。但他承诺,信用社会积极联系黄先生解决后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