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年前中国首部反垄断法的通过引起了很多外资企业的紧张。特别是在跨国公司觉得中国决策者在总体上对外资越来越不放心的时候,他们担心,这部' 法律将成为北京保护主义者手中一个新的工具。但实际情况没这么简单。
外资企业主要担心的是,法律条款宽泛而模糊,把很大一部分裁夺权留给了中国的反垄断监管机构,所以该法对本土、外资公司的适用有可能不平等。例如这部法律禁止占支配地位的公司在缺乏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与其他公司做交易,但何为正当理由则是可以任意解释的。然而在任何一部反垄断法律中,这样的宽泛措辞都不可避免。
除此以外,这部法律的几个中国特色也引起了跨国公司的担心。它被北京用来实施多个与反垄断议题没有直接关系的政策目标。比如该法允许对外资企业收购中资公司进行“国家安全”审查。但实际上,很多这类条款都有国际先例。
不过,初步证据似乎证明,监管层的反垄断执法目前为止采取的是一种还算保守的方针,反垄断法的运用并没有仅仅针对外资跨国公司。到目前为止,商务部已根据反垄断法审查140多宗并购案。所有公开决定都牵涉到跨国公司,但被禁止的只有可口可乐试图收购汇源果汁这一个案例。
【据《华尔街日报》文章综合整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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