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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人员私售第三方理财产品将被罚顺水鱼财经

核心摘要:<img src="http://i7.hexunimg.cn/2013-06-28/155597649.jpg" alt="南京西路上的一家银行门口贴出“六月特惠理财产品”海报" border=1 align=middle>南京西路上的一家银行门口贴出“六月特惠理财产品”海报 摄影 蒋迪雯 晚报记者 冯兰蔺 报道 “钱荒”背景下,高回报的理财产品你敢大笔投资吗?购买产品时,你会
外汇期货股票比特币交易南京西路上的一家<a href=银行门口贴出“六月特惠理财产品”海报" border=1 align=middle>南京西路上的一家银行门口贴出“六月特惠理财产品”海报
摄影 蒋迪雯

晚报记者 冯兰蔺 报道

“钱荒”背景下,高回报的理财产品你敢大笔投资吗?购买产品时,你会不会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记者今天获悉,中国' target='_blank' >银监会上海监管局近日在答复市政协常委、市侨联副主席' target='_blank' >屠海鸣时透露,正在起草商业银行代销业务管理要求。其中将明确,银行人员私自销售非本行代理的第三方理财产品属于违规和欺诈行为,应按银行的内部规定进行处罚,涉及违法的应移送司法。

高回报理财产品充斥市场

“现在5%以上收益率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随便买,而且银行额度好像还很宽裕,基本上不需要提前预约,直接到柜台或网上银行就可以买。确实有些反常。”长期投资理财产品的市民黄女士说。

黄女士告诉记者,一周前她购买了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期限3个月、年化收益率5%的理财产品。当时年化收益率5%算是比较高的,普通客户投资门槛需要100万元。可是才过几天,这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又先后推出了年化收益率达5%、甚至7.2%的理财产品,不仅降低了购买门槛,而且提供充足额度供客户选择。 “买产品的时候,一般不会特别注意是不是本银行发售或是否和其他机构联合发售。 ”

最近两周,市民宋先生的手机短信里也充斥着各家银行紧急发售的理财产品信息,而且这两天的数据越来越“给力”。其中某银行一款投资期限为62天,起购金额5万元的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高达6.4%,投资额度达到30万元的更有6.7%以上的高收益。不过高回报也意味着高风险,对于这一点,宋先生心里很清楚,因此在购买产品的时候会特别询问是否 “保本”。“银行工作人员推荐时,都不会特别解释。即便被顾客问起,也都会向我们解释大多都是保本产品,"文字条款"让我们不用放心上之类的话。 ”

记者昨天在沪上不少银行调查发现,高收益理财产品蜂拥而至而且收益率屡创新高,有的银行甚至将收益率抬高到了12%。不过,在具体询问产品时,银行工作人员往往只会提到高回报率,对于是否保本,是否本行发行等都会主动回避。

第三方理财机构设立门槛低

这两年市场上的第三方理财产品如雨后春笋般涌出。屠海鸣在调研中发现,沪上大大小小涉及第三方理财业务的机构已达数千家。这些机构在业务范围上与香港或者国外成熟的第三方理财机构有很大不同:香港或国外的第三方理财机构,基本上是以给投资者做投资产品选择咨询和评估,向投资者收费为主;而上海的类似公司大都是第三方理财产品销售机构,以向金融机构收取佣金为主。

由于机构的盈利乃至存活基本倚仗销售返利,加之短时间内市场上出现的同类公司数量众多,造成了第三方理财行业异常竞争激烈,行业发展中的不规范操作问题也逐渐暴露,有的还最终导致了群体性事件。去年底,本市就暴露了一起' howImage('stock','1_600015',this,event,'1770') 华夏银行(' 600015,' 股吧)员工私自销售第三方理财产品的事件。 “事实上,我在调研中发现,类似案例在业内并非个案。 ”屠海鸣说。

他说,第三方理财机构在发展中的问题,主要是设立门槛过低。 “目前从事第三方理财的公司机构只需完成工商注册,即可开展业务。机构的注册无需通过监管机构的专业资质审查,公司注册的资金要求也较低。于是有不少稍有产品和客户资源的个人花个100万元的注册资金,全职或者兼职即可运营一个第三方理财公司。只要能卖得出去产品,即可赚钱。 ”

同时,存在销售不合格产品之嫌。目前绝大部分顶着“第三方理财”机构的牌子,其主打销售产品都以'私募基金(PE)产品和' 信托产品为主。'私募基金产品一般不公开发售,投资的范围小,2011年' target='_blank' >发改委规定的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资金门槛也较高。登记注册过的信托产品源大部分由几家大的信托公司发行,但销售信托产品的第三方理财机构数量超过千家。难保市场上有“鱼目混珠”的现象出现,即存在销售未经登记和风险评估的产品,用承诺虚高的投资回报率来吸引投资者。如此带来的投资风险自然要远大于正规的线上理财产品。

建议剔除“鱼目混珠”产品

除了自行销售之外,第三方理财机构还往往将销售渠道延伸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因为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银行网点不允许销售非本行的投资理财产品。于是银行一线的理财经理“接私活儿”私售第三方理财产品已经成为行业内公开的秘密。且和销售本行正规产品不同,客户经理可以利用投资者对 “正规银行产品风险相对较低”的信任,通过销售外接产品拿到高返点。

“这对于整个刚起步的第三方理财行业来说,更可能是遭受重挫,甚至玷污整个金融产品诚信度,影响整个上海市场的个人金融投资环境。”屠海鸣说。

因此他建议,要提高注册门槛,对现有第三方理财机构进行资质审查、设立对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审核、推进销售产品的佣金透明化。针对未经登记和风险评估的不合格产品,应开展一次全行业产品自查监察,以剔除现有的“鱼目混珠”的产品。并从制度上填补私自销售渠道的监管空白。

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试点开展像香港地区和发达国家那样,向客户收费的咨询模式。除此之外,对主动尝试新操作模式的公司给予一定的资助和奖励,引导整个行业向健康方向发展。

统一规范商业银行代销业务

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表示,目前已采纳委员建议,并认为,对银行代销其他类型的金融产品,有必要从制度上进行统一规范。 2012年,该局分别对银保业务风险和代销基金、代销私募股权基金做了全面风险排查。目前,正在起草商业银行代销业务的原则指引和核心环节的管理要求,加强制度执行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其中,对于混淆销售问题,制度中将规定商业银行应针对自有产品与代销产品、高风险产品与一般产品,以醒目的方式进行提示,以便客户知悉其产品分类和风险水平。商业银行应将代销产品与存款产品分在不同区域销售,对高风险产品设专区销售,销售区有明显标识并作额外的特别风险提示。

对于私自销售行为,制度明确银行人员私自销售非本行代理的第三方理财产品属于违规和欺诈行为,应按银行内部规定进行处罚,涉及违法的应移送司法。

理财产品销售人员监管方面,制度将要求商业银行应建立针对员工参与民间融资、违规销售、私售产品等行为的投诉举报专线,并在网点显著位置长期向客户公布。商业银行应按制度规定及时向银监会上海市监管局及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提交员工不良信息,录用新员工前应主动查询其相关从业经历。对于销售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无论其是否已被开除),商业银行要上追两级管理人员管理责任(直接主管和上一级分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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