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报记者 姜旺 济南报道
备受关注的理财产品 “阳光化”进程,最近又得到监管层重视。据了解,' target='_blank' >银监会已于6月再出“新招”,发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实行集中统一的电子化报告和信息登记制度,否则不得发售。
据了解,此次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新发行的理财产品,均需通过理财系统进行报告和登记,并要求商业银行于7月31日之前登记完成自2011年至今所有已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息。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对于银行理财产品运作过程的阳光化意义重大。
理财系统上线
据悉,各银行收到上述通知之日起,新发行的理财产品均须通过理财系统进行报告和登记。银监会要求,该理财系统要求上报的理财产品范围,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本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这些理财产品只有在获得系统自动赋予的登记编码后才可正式发售。
其中,报告是指在理财产品发售前10个工作日,银行须将其相关材料向银监会或属地银监局报告;登记则是银行通过理财系统将理财产品、理财业务从业人员等信息进行要素注册和数据报送,并申领具有惟一性的理财产品登记编码、理财业务从业人员登记编码。
实际上,早在5月,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 target='_blank' >王岩岫就曾透露,“理财产品非现场登记系统将要上线,所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设计、投向、比例及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风险等都要向监管机构和投资者进行披露。”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以前也要通过书面化的形式进行备案,同时每月一次向银监部门上报自查的理财产品余额及资产配置、资产状态等信息,银监会只能事后看统计结果。
“该电子平台监测系统的建立将有助于监管部门事前监测银行理财市场。”济南某股份制银行理财业务负责人葛英奇对导报记者表示,此举将理财产品这一游离于银行的重要表外业务严格纳入监管,并能进一步收缩银行表外的高风险业务。
银监会同时明确表示,对于迟报、漏报、错报、不报等不规范现象,银监会将予以通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甚至暂停其理财产品的发行。
表外理财产品难监管
据银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去年底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7.1万亿元,到今年3月底已经升至8.2万亿元,意味着今年一季度银行理财产品的规模已经增加超1万亿元,而从2007年到现在理财产品的规模大概以每年50%的速度增长。
事实上,银行理财产品分为表内和表外两种,其中投资货币市场和国债市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纳入银行资产负债表内统计;而收益较高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则属于表外业务,由投资者承担亏损风险。
“在为投资者带来了高于存款收益的同时,游离于表外的理财产品由于缺乏透明度,加大了监管的难度。”业内人士对导报表示,去年一些银行理财产品爆出预期收益没有达到、出现巨亏,或者存在违约风险等问题,已经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
实际上,目前的电子化登记系统解决了此前各家银行递交理财产品纸质报告时存在的信息披露存在差异且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全面的问题,报备的内容从理财产品发行前的产品设计,一直到兑付整个流程中均有涵盖,使理财产品信息更透明,监管更全面。
业内人士表示,电子化登记也进一步把银行理财产品与影子银行区分开来,也有利于银行理财业务阳光化,从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