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厦门12月1日电 厦门市公安局12月1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厦门利用' 微博成功破获“11·14”女童被故意伤害致死案,犯罪嫌疑人已交待其犯罪事实。此次微博悬赏抓凶是一种尝试,并非常态,但以后有必要也会采取这种方式。
2010年12月1日1时许,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厦门后,侦办民警连夜展开审讯,犯罪嫌疑人交代其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赵某艳为受害女童郑某琳(女,3岁)的母亲,长期因受害人不爱吃饭等原因使用衣架抽打身体、巴掌扇脸、拍打头部等方式伤害虐待受害人。11月12日赵某艳再次殴打女儿,13日上午发现女儿死了,就叫郑某浩等人回来商量。最后,他们将尸体装入编织袋后塞入砖头从高崎海堤抛入大海。赵某艳说,小孩行动比较慢,老觉得孩子有病。她自称没有意识到将女儿殴打致死是犯罪,很后悔。
厦门市湖里区刑侦大队吴世勇说,犯罪嫌疑人赵某艳是四川人,郑某浩老家在江西省金溪县,夫妇俩是厦门外来务工人员,丈夫在外打工,妻子在家带孩子。受害女童是赵某艳的第二个女儿,一直由外婆抚养,今年3月刚来到父母身边。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艳、郑某浩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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