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手机愈趋普遍,市民随时不自觉启动流动数据系统,使月费激增,甚至接获惊人单价。香港电讯管理局表示,今年1至11月期间,共接获1,083宗涉及流动数据服务的投诉,已超过去年全年的337宗,增幅高达2.2倍。其中,有投诉人到日本旅游时,用手机上网下载影片,被流动网络营办商收取高达8万元数据漫游费用。消委会指出,涉及3G流动宽频及GPRS的投诉飙升,今年截至上月累计1,491宗,涉款高达309万元。去年更收到一宗高达18万元的投诉。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智能手机及先进流动通讯装置日益普及,香港流动数据服务市场近年也蓬勃发展。电讯管理局助理总监(规管事务)刘光祥表示,流动宽频客户的数目由去年7月的320万,激增至今年7月的464万。一年间,客户增加144万个。同期,流动数据使用量也由去年384太字节(Terabyte/TB),增至1,236太字节。
不过,流动宽频客户增加,相关投诉也随之上升。电讯管理局数字显示,今年1月至11月期间,共接获1,083宗涉及流动数据服务的投诉,主要涉及帐务投诉,当中87%为本地通讯、13%为漫游;73%投诉涉及金额介乎500元至1万元不等,超过2万元的投诉占2%,低于500元则占20%。
该局数字也显示,88%客户不经意或不自觉使用流动数据服务,当中44%不知道已使用庞大的数据量、30%更不知道曾使用手机上网,14%则以为只是使用WiFi上网。刘光祥指出,有关本地流动数据服务的投诉,平均涉款约几千元。其中一名长者投诉人到日本旅游几天,期间曾用手机上网下载影片,但却不自觉使用了数据漫游服务,最终被网络营办商收取高达8万元数据漫游费用。投诉人与营办商经多番磋商后,事件将近解决。
刘光祥指出,电讯局关注到投诉数字激增,今年5月已去信所有流动网络营办商,要求采取措施处理有关问题,包括容许客户选择取消个别服务、设立收费上限、当数据用量达到预定水平时,将自动向客户发出提示短讯等。惟个别营办商在处理有关措施时,仍有改善空间。他指出,香港电讯业竞争激烈,现阶段无意把有关措施加入发牌条件中,且收费应由市场厘定,消费者可自行选择合适营办商。但刘光祥强调,当局会不时检讨,有需要时采取强硬措施。
消委会数字也显示,去年全年有473宗涉及3G流动宽频及GPRS的投诉,包括销售手法、收费争拗、服务质素及合约条款,涉及金额约为103万元,其中涉款最高的单一个案高达18万元。而今年1至11月,有关投诉达1,491宗,涉款高达309万元,最大金额的个案约8.5万元。
该会指,去年收到的涉款18万元个案,事主把手提计算机借予朋友到韩国使用。他曾先后2次向电讯商查询其计算机内的软件搜寻器是否不支持海外使用,即无法在海外使用数据漫游服务。该电讯商明确表示并不支持,可放心使用。但其朋友返港后,事主却收到电讯商高达18万元的帐单。
图为网络商宣传街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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