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4日消息,上周五,北京市海淀法院对大众点评网起诉爱帮网内容侵权一案作出判定:爱帮网大量复制大众点评网内容的行为不符合著作权法设定的免责条款,依法构成侵权。法院责令爱帮网从判决之日起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大众点评网两万五千元的经济损失。
该案的判定一波三折:2007年底,大众点评网发现爱帮网未经许可,大量发布来源于大众点评网的数千家餐馆的点评内容,大众点评网多次要求爱帮网立即删除侵权内容,未果,将其告上法庭。2008年10月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爱帮网侵犯大众点评网著作权事实成立,要求爱帮网立即停止其使用来源于大众点评网中的内容,并支付大众点评网经济损失及相关诉讼费用。
爱帮网以“大众点评网与网友共同拥有著作权而一审起诉主体有瑕疵”、“大众点评网没有汇编权”为由提出上诉,法院推翻一审判决,同时表示:垂直搜索网站对特定行业网站信息的使用,不得对该网站造成市场替代的后果。否则,其提供的具体形式的垂直搜索网站可能被认为不具有合法性。
此后,爱帮网仍然大量复制大众点评网上的商户介绍和点评内容,并保持实时更新,与其产生直接的市场竞争。大众点评网认为,其多年来经营的100多万商户介绍和1000多万用户点评内容是其核心资产和主要竞争力,爱帮网故意侵犯著作权使大众点评网蒙受巨大的市场损失。2009年12月,大众点评将爱帮网再次告上法庭,并要求爱帮网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1月21日,海淀法院正式作出判决:大众点评网享有点评内容的著作权;爱帮网大量复制大众点评网上内容的行为不符合著作权法设定的免责条款,依法构成侵权。法院判决爱帮网从判决之日起停止对大众点评网的侵权行为,并赔偿其两万五千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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