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某投资人(胡女士)在陆金所平台所投资的一笔款项到期之后,被返还了多一倍的本金和利息。随后,胡女士主动联系陆金所,本想协商解决还款事宜,却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去在银行卡里的款项。
据胡女士表示,她是于去年12月28日注册成为陆金所会员,并进行了个人账户充值,同时于12月30日投资了陆金所的“彩虹-恒达01A号”理财项目。根据产品详情介绍,这款产品所涉及的资产为委托贷款资产转让,期限176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3%,于6月24日到期。
6月26日,胡女士将账户的结余资金通过“提现”这一指令转到了自己的银行卡上,发现钱多出了很多。
从胡女士的资金记录来看,“彩虹-恒达01A”分别在6月26日14点及17点左右收到了两次等额的本金和利息。也就是说,陆金所在“彩虹-恒达01A”产品上多给了胡女士一倍的本金和利息。
照理说,像陆金所这样的大型平台,不应出现这种低级错误。其背后,可能是系统问题,也可能是工作人员操作重复。据陆金所客服表示,所有跟胡女士购买同一产品在同一天到期的客户都遇到了同样的问题,而原因则是:系统出错。
好在胡女士还懂得这属于不当得利,理应还给陆金所。她选择主动通知陆金所。不过,得到回报的,却是陆金所的“霸道”—陆金所在没有通知她的情况下直接从其银行卡里将钱转走。一般来说,投资人用银行卡在陆金所上充值,而陆金所也是通过平台来划转资金,过程中是不能碰投资人银行账户的。那么,陆金所直接转走胡女士的钱,算不算偷窃?
我们先来看看胡女士跟陆金所签署的投资协议,其中条款里有这么一项:“如果陆金所发现了因系统故障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的处理错误,无论有利于陆金所还是有利于个人会员,陆金所都有权纠正该错误。如果该错误导致个人会员实际收到的款项多于应获得的金额,则无论错误的性质和原因为何,陆金所保留纠正不当执行的交易的权利,个人会员应根据陆金所向个人会员发出的有关纠正错误的通知的具体要求返还多收的款项或进行其他操作。个人会员理解并同意,个人会员因前述处理错误而多付或少付的款项均不计利息,陆金所不承担因前述处理错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包括个人会员可能因前述错误导致的利息、汇率等损失)。”
我们看到,条款中写明“个人会员应根据陆金所向个人会员发出的有关纠正错误的通知的具体要求返还多收的款项或进行其他操作”。如果陆金所并未发出此通知就擅自进行扣款操作,无疑与该条款不符,在程序上存在问题。
事实上,陆金所并不是首家动用投资人账户的平台,网贷行业里直接能操作客户账户的平台不在少数。
融360分析师指出,由于网贷行业监管政策尚未出台,类似陆金所这样的案列,可以参考银行做法(通知储户、或协商,再将资金划走)。日常生活中,就有人会遇到银行因为操作失误而给储户多打了钱的情况,有些银行也是未通知储户直接将钱划走。其实,这样的做法都是违规的。客户账户多出了平台方的钱,那确实属于不当得利,但平台如要拿回这部分资金,需要跟客户协商好,才能划走;否则有侵犯客户权益的嫌疑,客户甚至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