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烟台市政府决定设立市级股权投资引导
基金,按照“政府引导、
市场运作、防范
风险、滚动发展”的原则,重点支持烟台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养老医疗、环境保护、科技
风险投资与成果转化等领域。

基金参股子
基金 征集公告(第一批)" />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烟台市
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和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投资
机构和社会
资本进入我市产业投资领域,推动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烟台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
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烟政办发〔2015〕3号),现将烟台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
基金征集首批参股子
基金公告如下:
一、引导
基金功能定位
2015年,烟台市政府决定设立市级股权投资引导
基金,按照“政府引导、
市场运作、防范
风险、滚动发展”的原则,重点支持烟台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养老医疗、环境保护、科技
风险投资与成果转化等领域。2015年市财政安排2亿元,设立健康医药产业引导
基金等6只母
基金,主要通过参股方式,与省内外社会
资本及其他政府资金合作设立参股子
基金,促进全市私募股权
市场发展,推动创业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烟台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是市政府确定的烟台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
基金管理
机构,依据授权管理引导
基金,代行出资人职责。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烟台市健康医药产业引导
基金、烟台市工业转型升级引导
基金、烟台市成果转化引导
基金子
基金设立方案及其管理
机构。
二、申请条件
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股权投资管理
机构或投资企业(以下简称投资
机构)可以作为申请者,向烟台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设立烟台市健康医药产业引导
基金子
基金、烟台市工业转型升级引导
基金子
基金、烟台市成果转化引导
基金子
基金。多家投资
机构拟共同发起设立子
基金的,应推举一家
机构作为申请者。
三、申报方式和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者提供的子
基金设立或增资方案及相关制度性文件等。申请采用网上申报和网下书面材料递交相结合方式,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八份,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须保持一致。具体申报材料等有关要求见《烟台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
基金申请指南》。今后烟台市有关市级股权投资引导
基金参股子
基金征集公告、申请指南、政策规定、工作流程及工作动态等将陆续在烟台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网站http://ytcj.yantai.gov.cn/上发布,敬请各界关注。
四、其他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者即可向烟台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申请资料,同时承诺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0535-6688072 13806388879
联系邮箱:ytcjgs@163.com
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人力资源大厦1009室
特此公告。
附件:" 烟台市股权投资引导
基金参股子
基金申请指南(第一批)
烟台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