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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宋彤博士
CWMA(国际认证财富管理师)认证讲师
财策研习社专家顾问团成员
讲真,当你看到银行理财、证券资管、' 保险资管、基金等业务的时候,特别是比较类似的产品的时候,心里是否也会冒出一个经久不衰的疑问:到底哪种更安全啊?
咨询金融产品专家?他们研究某款金融产品时间很长,能把产品说得很深入。可是让身处不同的公司,不同的专业领域专家评价哪个更安全,他们通常不会给出太明确的答案,因为判断确实有一定难度。
听产品销售经理介绍?销售的产品似乎都很安全。再看看,隔壁谁谁谁也买了,应该还行吧。要不然,电视上某领导都说了,靠谱!
上述办法从一定程度上看,似乎都是管用的。或者,我们自己也有点选择困难综合症,听谁说,都感到有道理,“我们愿意选择信任”——“现在谁出海,还自己造船啊,不都是借船吗?”
然而,作为最后的买单人,我们毕竟是要乘船过海的。所以,在信任别人的同时,我们自己也要了解一些判断标准,让逻辑更加合理。
金融产品是否安全,的确是个不好回答的问题。而不好回答的原因是,标准太多。那怎么评估呢?
一方面,我们要看是否符合我们的需求。同样一个客户,65岁时的需求和风险属性,与25岁时比,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金融产品有时很难比较优劣,适合当下的需求,才是重要的。
另一方面,我们可以根据监管来评估产品。由于金融产品很强的外部性(不感兴趣的请忽略,不影响阅读),政府部门会对金融机构、金融业务、金融产品严加监管。这些严厉的管束,会对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产生重要作用,也为金融消费者建立强有力的保护屏障。
政府对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监管有多层面的考虑,监管情况也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变化。通过对比在目前监管情况下,不同部门的银行理财、证券资管、' 信托业务、保险资管、基金产品,我们对于产品会有更深刻的认知。
那么,怎么评估监管主体对银行理财、证券资管、信托、保险、基金的监管现状呢?我们可以通过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资本控制指标、风险准备金、资金池监管、杠杆率、行业保障基金、执行与惩戒六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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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的每一份资产,都应该有一定比例真金白银的自有资本作为最后屏障。这样,偿付给消费者的时候会有底线保障,更加安全。
各监管机构都对金融业务的风险资本给予高度重视,并出台相关法令或部门规章进行规范。
在这些规定里,信托、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 期货公司均设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资本控制指标,监管部门加强了相应监管。保险公司有自成体系的“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信托和基金子公司有独立的净资本指标。' 券商资管和保险资管分别在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总体监管指标中有所体现。
可见,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资本控制指标是一套重要的标准。这套标准是金融机构的“红线”“高压线”,一旦触线,金融机构将面临限制业务、问责高管人员等一系列监管措施。
虽然银行理财没有独立法人身份,属于银行内部业务,由于银行公信力,以及规模网点优势,截至2017年6月末,银行理财规模已有30万亿,在财富管理行业中所占份额较高。
银行理财中,非保本产品不纳入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核算,而表外资产的扩张,容易深藏一些问题。比如,尽管非保本,但银行理财以预期收益率形式存在。银行理财亟需具体的风险控制指标监管,为何没有相应的管理呢?
相比其他参与主体,银行理财推行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资本控制指标存在难度。究其原因:
银行理财子公司探索两年来一直没有定论,子公司模式是否可以成为银行理财未来的发展方式值得思考。
正因为银行理财较为重要,监管部门一直在努力以更加稳健审慎的态度进行管理。
基金公司中公募基金业务是纯粹的净值型标准化产品,收取管理费,投资者自担风险、自享收益;公募基金专户资金投向限制在标准化资产,也没有计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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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粮:风险准备监管
“留足灾年的粮食”,经营有丰收年有欠收年。在丰收的时候,咱们多留下下粮食,出现粮食紧张时,我们还可安全度日。
金融机构通过一层一层的设置,力争把安全边界打造得十分牢固。风险准备金是第二道屏障。当业务真的出现风险,无法足额给消费者支付时,金融机构启用预留的准备金,以弥补不足。
风险准备计提制度不同主体的计提比例不同,但风险准备普遍由两部分构成:
从产品中计提的风险准备。
保险公司按照一般风险准备计提,其余主要采用保险系统自有的偿付能力监管规则。
银行理财虽未曾设立过风险准备金制度,但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6年7月版)中明确提出:“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理财产品风险准备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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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温:杠杆率监管
杠杆率越高,出现极端情况时,投资者面临的波动幅度越大。限制杠杆率,有利于控制极端波动。可不,咱们乘船,上下颠簸太过,会有更多人晕船。
所谓杠杆率监管,是资产管理中又一项重要的标准。通过控制杠杆率,从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投资者。
在资产管理中,由于一些项目既吸收社会公众资金,也吸收机构专业投资者或高风险偏好资金,在风险控制上,设置优先和劣后级,以保证优先受益人的本金安全和固定收益来源。
优先级优先享受收益,优先享受保障,要是亏损的话,先亏劣后级的,承担的风险也比劣后低,所以优先级的收益比劣后级的低。
反之,因为遭遇亏损时需要先亏劣后级的,劣后级承担的风险比优先级高,所以如果获得收益,那么劣后级获得的收益自然也比优先级高。
杠杆倍数 = 优先级份额 / 劣后级份额
2016年,信托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都迎来杠杆率监管。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银监办发(2016)58号)明确规定结构化股票 投资信托产品优先:劣后原则不超过1:1,最高不超过2:1。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同时受到“新八条底线”限制,股票 、混合类产品最高一倍杠杆,固收类最高三倍杠杆,其他类最高两倍杠杆。
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
存在一级份额以上的份额为其他级份额提供一定的风险补偿,收益分配不按份额比例计算,由资产管理合同另行约定的资产管理计划。
——“新八条底线”
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若存在中间级份额,应当在计算杠杆倍数时计入优先级份额,有除外情况哟。
保险资管杠杆在2016年也受到保监会监管要求,如禁止保险资管向非机构投资者发行分级产品。在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分级产品时,权益类和混合类限制1倍杠杆,其他类型(固收类、单一类、另类投资)限制3倍杠杆。
银行理财方面,2016年中银监会曾进行窗口指导,明确禁止发行分级产品。同时进行了杠杆限制,间接影响到银行理财对结构化资管产品的优先级投资。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各监管机构都对被监管机构进行杠杆限制,但目前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在产品划分、杠杆标准上还尚未达成统一。
未完待续分享者|宋彤
宋彤博士,银监会和中国人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北京城市学院经管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CWMA(国际认证财富管理师)认证讲师、财策研习社专家顾问团成员。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财策研习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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