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日前,' target='_blank' >银监会公布了新修订完善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门槛也明确向民间资本倾斜。
为了引导民间资本,此次《办法》修改了主要出资人条款,允许具备一定实力(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提供适合消费贷款业务产品的境内各种所有制非金融企业作为主要出资人,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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