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史尧尧
面对商业' 银行资产负债更多元、复杂的现实,' target='_blank' >银监会尝试更精细化的监管工具来监测经营业务和风险状况的变化,以此避免更多监管套利。
依照早放贷款早获收益的惯例,商业银行的中期收益占全年的比例超过五成。在这一天中,商业银行多会选择尽可能吸收更多短期存款,压低存贷比来投放贷款的方式来提高财务报表中的收入。
存贷比计算口径调整
此时,银监会公布了市场期盼已久的《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对存贷比的分子和分母的计算口径作出调整。“通知”提到六项贷款项目扣减中,其中前三项为分别在2006年、2011年和2012年公布的支农、小微类贷款项目。
“新增三项都是拥有明确稳定资金来源,无需相应的存款资金进行匹配的项目。” 银监会相关人士说。
对于发布“通知”的原因,银监会着眼于,商业银行经营行为变化与时俱进的原则,来完善现有的监管工具。
“这次是与之前政策的配合并保持其连续性。”' howImage('stock','1_601818',this,event,'1770') 光大银行(' 601818,' 股吧)计财部副总周红红说。
在此前银监会官员的讲话,面对存贷比抑制信贷投放的质疑,他们始终认定存贷比不是抑制当前放贷、融资难融资贵的原因,而现有65%的存贷比对商业银行的放贷制约并不明显。
然而,金融机构从业者对“通知”表现出极大失望。在商业银行研究员、经济学家和' 券商分析师们看来,“通知”对缓解存贷比压力进而释放资金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都十分有限。
对此,银监会相关人士指出,调整存贷比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既要从微观看各家商业银行自有的发展战略和定位,又要兼顾信贷规模、存款准备金率这样外部制约的因素。因此,商业银行具体的放贷数量不能简单给出答案,而是要看商业银行怎么做。
光大银行计财部副总周红红认为,“改进完善存贷比考核标准,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扶持力度。但同时,我们没有改变存贷比基本监管数据,因为要尽量避免监管套利。”
“通知”调整原来对本币和外币合计口径考核,调整为对人民币业务实施存贷比考核,以此防范通过本外币转换进行监管套利。
由于在法定存款准备金提取上,人民币大致在18%,而外币为5%。因此如果两者综合计算会产生相互干扰。
“说好听是人民币可能会干扰外币投放,但反过来说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增加外币存款拉低存贷比方式增加人民币贷款规模。”周红红解释道。
对于商业银行将通过相互持有金融债券发放贷款来降低存贷比的手法。以上银监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通知”体现了一个底线思维,这给予商业银行的监管套利空间很少。
“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债规模是可查询的,人为增加的可能性很低。对随后可能出现的存贷比异常变动,我们都会及时纠正。”周红红说。
而防止监管套利的另一个体现就是,“通知”明显给出了意料之外的答案:同业存单和同业存款并未纳入存款计算中。
进入五月下旬直至六月中旬,各家商业开始频繁发行。他们寄希望此类存款计入存款来降低存贷比。
对于没有将同业存单和同业存款计入的原因。据经济观察网记者了解,银监会经反复测算后,考虑到现在的大背景是对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监管并规范其发展,如果银监会在存贷比制度设计不当的话,可能会干扰127号文的实施效果,可能会引发同业业务的监管套利。
周红红认为,两者共同的特点是持有人都是商业银行自己,资金依然在金融机构体系内。
在127号文出台后不久,不少商业银行开始向监管部门提出,将同业存款中非结算性存款计入存款的可行性。如果此门一开,一夜之间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金都将成为非结算性存款出现在银行资产负债表的科目中,从而形成一个更大的监管套利空间。
目前,' target='_blank' >央行已经将《人民币账户管理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发送给银监会,其中对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结算和非结算性存款给出了界定。据经济观察网记者了解,银监会正在研究放入存款科目的可行性。但从“通知”对存款稳定性的角度看,非结算性存款或不会放入到存款科目中。
目前“通知”仅将银行对企业或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纳入进来,这或许体现了保持监管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
“之前,央行对商业银行下发了对企业、个人的征求意见稿。我们看到征求意见稿后,与央行进行了沟通。为了体现存贷比监管规则调整的前瞻性,我们就是考虑到不希望存贷比有频繁的调整。因此,在央行这个比较明确的政策方向的背景下,我们因此提出大额可转让存单可计入存贷比。我们相信这些政策可以激励商业银行做这大额存单。”以上相关人士说。
回顾一年监管政策回顾过往的监管政策,设立更多的监管指标,可能会有更多的套利空间。由此,银监会开始尝试设定多维度且简单易行的监测指标。
此时,正值“钱荒”一周年之际,回看这一年的商业银行监管政策,市场似乎只能停留在猜测和估算之中,而无法形成一个稳定的预期。对监管机构的揣测,时不时会见诸报章、评论之中。
一位机构投资经理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现在分析师劝说我们购买' 银行股时,会或多或少暗示,银监会不会严格监管,来让我们放心购买。“这是对银监会公信力的损害。”他说。
对于2014年的银行业来说,在内外部环境的不确定、监管政策变化与银行自我改革调整的叠加下,商业银行与监管部门的摩擦无法避免。
对此,银监会相关人士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银监会随后将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综合运用存贷比、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和多维度的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密切跟踪分析银行业流动性风险状况,维护银行业稳健运行。
就在会议开始前,与经济观察网记者在电梯偶遇的银监会副主席' target='_blank' >王兆星告诉记者,在当前经济形势不好的情况下,我们要考虑经营与风险的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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