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工商银行11月7日发布公告称,本行于2014年9月19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批准了《关于' target='_blank'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优先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及《关于修订的议案》。本行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对本行章程进行了补充修订。
本行于2014年11月6日收到中国' target='_blank'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 target='_blank' >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工商银行境外发行优先股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中国银监会同意本行境外发行不超过3.5亿股的优先股,募集金额不超过3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本行其他一级资本。同时,核准本行修订后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张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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