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控参股商业' 银行的监事会制度,于2004年起步。在其走过十载历程,不断发展完善后,已经成为我国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保障。在日前召开的2014年中投公司控参股银行监事会工作座谈会上,中投公司监事长' target='_blank' >郭浩达说,十年中,各家银行监事会在监督履职中付出了很大努力,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遇到了很多问题。
记者了解到,为促进监事工作进一步完善,近几年来,中投公司与' target='_blank' >财政部等部委从国有控参股金融资产出资人代表的职责定位出发,在公司治理框架下不断加强依法构建监事会工作体制和机制,推动参股金融机构监事会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郭浩达认为,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对于国有商业银行而言,落实中央依法治国要求,核心是要“依法治行”,完善公司治理、加强监督体系建设。
据介绍,在国有商业' 银行股份制改革以后,由于履职环境发生变化,制度建设成为制约监事会发展的短板。此外,自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只是对监事会的机构设置和职责权限作了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制度加以保障。为此,' target='_blank' >银监会牵头,组织制订了《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和《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了商业银行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了监事会履职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完善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
郭浩达介绍说,在有关部委及各个银行监事会的探讨与交流中,监事会如何开展工作的共识逐渐成型,即发挥高层监督优势,以战略监督、内控风险监督和绩效考核监督为履职监督抓手,并把财务报告编制及重大财务事项作为开展财务监督的重点,促进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郭浩达说,各银行监事会应把重点聚焦于资产质量,严格贷款“三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关注表外业务、利率调整带来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加强对不良贷款处置过程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处置行为,促进完善制度和流程,严防处置过程中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在经济发展新阶段的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出现下行压力较大,经济的“三期”叠加使得银行业各类隐性风险逐步显性化。因此,新常态下,银行监事会的作用日益突出。
郭浩达对此表示,适应银行业发展的新常态,监管层面也要因势利导,顺势而为,指导银行战略调整、业务转型和管理升级,坚决摒弃过去“冲时点、拼规模、比速度”的发展模式,要以依法监管模式,发挥好内控与风险监督职能,从而“有效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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