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副行长信用卡被盗约半小时小偷刷卡5万多元 信用卡被偷后,小偷刷卡消费5万多元,失主将刷卡的商场告上法庭。昨天下午,失主和商场双方在法庭上,就赔偿责任,舌战两小时。下午2点半,上城区法院7号庭。
原告是杭州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副行长罗某,由于他公务繁忙,银行部门经理阮先生代他出庭。
屏风街吃饭丢了钱包
被告是延安南路一家大型商场,由杭州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两名资深律师出庭。
开庭后,法官先主持调解,但被告拒绝了,理由是这起银行卡被盗案件警方还没破案,不能进入民事赔偿程序。
银行的阮经理先念起诉书。2006年12月26日中午12:20左右,罗副行长在中山中路屏风街一家餐馆吃饭,将外套套在椅子背上。
约半小时后,罗副行长发现外套口袋里的钱包被偷了,里面有6000多元现金和三张信用卡。
罗副行长马上打电话挂失。对方说,这三张信用卡刚刚被人刷卡购物了,分三次,在不同地方,累计消费57366.7元。
罗副行长赶紧去派出所报案。事后查证,三笔消费分别发生在庆春路一家珠宝店、解放路一家商场和延安南路一家商场(也就是本案被告),购买的都是珠宝、金器。
小偷一直没有抓到。双方协商多次不成,今年8月,罗副行长分别将这三家商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第一个官司还没开庭;第二个官司两天前刚开庭,还没宣判;昨天开庭的是第三个官司,也就是延安南路的那家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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