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经适房廉租房新办法10月实施,经适房3年内再建千万平方米 位于东花市的北京市经济适用房审核大厅将于10月份关闭,今后市民再申请保障性住房咨格应到当地街道、乡镇的资格审核窗口办理。此外,本市经济适用房购买满5年后可有条件上市交易,申请廉租房取消了居住年限的限制,若骗购经适房将5年内不得再购。昨天,《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正式发布。10月起,本市新的住房保障办法全面实施。
市建委副主任张家明说,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房价的上涨,本市廉租房租金补贴将于近期进行上调,具体调整标准还在制定中。
此外,年底前本市将对3.83万户低保家庭的住房实行应保尽保,符合低保条件的居民应先到居住地“街道住保办”申报。年底前,将建立低收入家庭情况名录,以尽早分批逐步解决其住房困难。今年还将在原定的30万平方米的基础上,再增加14万平方米廉租房房源。同时,力争通过廉租房租金补贴范围的不断扩大,争取解决部分既买不起经适房又不符合廉租房规定的“夹心层”人群的住房困难。
新政解读
●申请途径
审核窗口转至各街道
为方便群众办理手续,今后将由过去市里一个资格审核窗口扩大到全市各区(县),各个街道、乡镇都设立申请受理与审核窗口,市民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购租资格,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的住房保障部门办理。位于东花市的经济适用房审核大厅将于10月份正式关闭。
客服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