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做好救灾款的统计工作。救灾款能不能用好,第一步是要算清楚到底收了多少钱,花了多少钱,如果连基本的统计数据都弄不准,又何谈用好救灾款?
有关管理部门应该明白,你们手中的钱寄托着亿万捐助者的爱心,是灾区群众的救命钱,每一分钱都应该算仔细、算清楚,这既是你们肩负的政治责任,也是道义责任。各救灾款管理部门应该及时沟通信息,采取统一标准做好救灾款物的统计工作,防止因为数据混乱,引发社会误解。
其次,应降低救灾款的行政管理费收取标准。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为帮助灾区群众重建家园,全球华人的捐助热情空前高涨。据民政部报告,截至19日13时,全国共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物高达108.34亿元。面对如此巨额捐赠,相关部门将收取多少行政管理费,成为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
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等组织的相关规定,在接收捐助时,慈善组织要收取一定比例的行政管理费,用以支付员工工资、机构运转、救灾款物调拨、审计等费用。中国红十字会的行政管理费一般为捐款总额的3.5%,原则上不超过5%。在平时,收取这样标准的行政管理费没有问题,但在汶川大地震这种特殊时期,如果仍按原标准收取行政管理费,标准就显得偏高。
按目前中国红十字会收到的27.44亿元计算,3.5%行政管理费就高达9600万元;如果按照全国捐赠款物总和的108.34亿元计算,3.5%行政管理费就高达3.8亿元。救灾的行政管理费用显然用不了这么多钱。相关部门应该适当调低行政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1'>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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