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索罗斯理财秘诀
银行理财产品 收益稳健一枝独秀
风险
近日,上海的金先生,北京的郝女士、赖先生、郑先生、张先生、王先生、刘先生,河南某油脂公司的董事张先生和栗先生等十多名成员,齐聚北京,成立“维权联盟”。他们均是香港银行KODA(Accumulator)产品的受害者。而内地的受害者估计达千人以上。
面临巨额亏损,受害人该怎样提起维权诉讼?诉讼中又会出现哪些法律问题?
香港有毒理财产品
广“杀”内地富豪
郝女士是San-Hot公司的主要股东及总经理。2007年7月至8月,郝女士在星展银行(香港)客户经理的多次游说下,先后在星展银行私人银行开设了个人账户以及San-Hot公司账户,星展银行还专门为郝女士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注册了一家公司San-Hot HK,并将郝女士个人账户及San-Hot公司账户中的资金、' 基金、' 股票 等资产转移到San-Hot HK的公司账户中。 郝女士根据交易的明细统计,进入San-Hot HK账户的资金总额共达8088万港元。
此后,客户经理屡次向郝女士打电话推销打折股票 。后来得知就是Accumulator产品,译做“累计股票 期权”,是风险级别为最高级别5的高风险复杂金融衍生品,可以与股票 、' 外汇、期油等资产挂钩。或者叫FA(Forward Accumulator),也叫KODA(Knock Out Discount Accumulator),业界基于其特性及英文谐音,称之为“I kill you later”(我晚一点杀你),外号“富豪杀手”。
在对方的大力推销下,从2007年10月到11月初不到两个月时间,星展银行通过电话推销为郝女士购买了18只Accumulator股票 合约,最大合约值达4.53亿港元;4只Accumulator外汇合约,最大合约值为400万美元。到2008年10月底,星展银行提供的综合月结单显示郝女士的总资产净值为-9446万港元。短短一年时间内不但赔光了8000多万港元的原始资金,还倒欠星展银行9000多万港元。
外资行内地追债
“负豪”结盟维权
2009年2月26日,星展银行依担保合同向北京市二中院起诉郝女士,请求偿还欠款。该担保合同纠纷案于4月23日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至今未做判决。
让郝女士生气的是,理财产品已经让自己血本无归,对方还追到家门口逼债,难道售卖这些“有毒”产品的银行就不该负些责任吗?为此,郝女士和来自上海、河南等地的十多名难友齐聚北京,商讨维权事宜。
原来,和郝女士有类似遭遇的富豪不在少数,2009年初,中国内地企业家身陷金融衍生品的消息不断被公之于众,中信泰富巨亏150亿元,荣智健辞任公司董事及主席,碧桂园亏12.42亿元,大股东杨惠妍亏7.4亿元。
实际上,除星展银行外,还有汇丰银行、荷兰银行、花旗银行、恒生银行、瑞信银行等在香港的私人银行销售类似产品。这些产品已经使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内地投资者遭受数十亿元以上的损失。
[ 律师说法 ]
“有毒”理财产品
境外分三步推销
维权律师、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兆全告诉记者,境外金融机构多通过三个步骤销售其有毒产品:
第一步,以打折股票 为名,引发投资意愿。境外私人银行客户经理以专业人员的身份,向投资者打电话推荐“打折股票 ”,客户经理推销时只是强化收益,淡化甚至不提风险。
第二步,这些客户经理到内地游说投资者到该私人银行开设账户,或者游说投资者在境外注册离岸公司在其银行开设账户,然后让客户把资金转入银行账户。通过这种方式使内地投资者的资金变成境外资金。
第三步,签订投资合同。投资者在没有阅读或者根本读不懂长达几十页英文合同的情况下,出于对境外客户经理的信任,就签署了投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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