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国务院鼓励民间资本的“新36条”中,提出小贷公司可以改制为村镇" 银行,这让无数小贷公司欣喜若狂。而重庆市政府日前也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金融实施意见》,也提到小贷公司可以变身村镇银行。据悉,重庆的小贷公司在全国都算走在前列,有志将小贷公司变成村镇银行的老板不在少数。
根据此前《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 银行股本总额的20%,而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
这也就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变身村镇银行后,必须交出控股权。正是这一规定,让不少有志进军村镇银行的小贷公司老总只能暂时按兵不动。
但现在,这一让小贷公司老总们苦恼的规定正在松动。" 银监会办公厅副主任杨少俊近日在有关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从政策上讲,村镇银行在经营若干年之后,银行业的持股和其他资本持股的相对比例是可以调整的,根据运营状况、管理状况的需求,银行可以减持甚至全部退出村镇银行。
“为了落实国务院"新36条",我们也出台了实施细则。”杨少俊表示,在这一细则中,银监会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前期的20%降低到了15%,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信用社的改制改革,参与中小金融机构的发起设立。他还透露,在农村的一些金融机构改制,特别是高风险机构改革中,现在就允许民间资本100%控股,但有阶段性要求。小贷公司有了更大信心请扫描该魔扣。(记者 刘笑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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