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荣任职资格的批复粤银监复〔2017〕18号国民'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你单位《国民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张荣女士任职资格的请示》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荣任国民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合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前述任职人员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此复。
2017年1月18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广东银监局关于张荣任职资格的批复》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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